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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安徽刑事司法沙龙”暨安徽大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授牌仪式在合肥举办

2023-06-14 19:00:0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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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9日,由安徽大学法学院、安徽法治研究院、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尚权所”)联合主办,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尚权合肥分所”)承办的第三届“安徽刑事司法沙龙”暨安徽大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授牌仪式在尚权合肥分所举办。

安徽省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杜薇、第二检察部主任李革明作主题演讲,安徽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奚玮、安徽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少军、安徽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行江,以及王亚林、马磊、谭淼、毛立新等刑事辩护律师参加研讨。

沙龙研讨主题为“认罪认罚案件中控辩协商”,由尚权所合伙人、尚权合肥分所主任胡佼松担任主持人,他介绍了举办沙龙的缘起、宗旨与发展历程。

杜薇介绍了安徽省2018年以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情况。针对当前控辩协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她提出要依法准确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全面贯彻自愿、平等等原则,要努力提高各方对认罪认罚结果的满意度。

李革明介绍了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关于重大犯罪的认定方式,总结了三类常见的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重大犯罪案件。他表示,律师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中介入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深度不足,律师监督作用有待提高。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王亚林指出认罪认罚案件存在的问题。他建议,检察官、律师都要意识到协商性要贯穿于刑事诉讼全过程,要对值班律师和检察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刑辩律师要提升专业技能,扎实做好证据核实等基础工作,要完善控辩协商的程序规则。

奚玮结合办案经验,建议检察机关可以探索认罪认罚案件附条件量刑建议,律师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时开展的辩护工作和提出的辩护意见应当精细化、专业化。

刘少军分析了认罪认罚案件中控辩协商最主要的价值取向,就如何保障控辩协商的有效性提出要设立机制保障控辩协商,认罪认罚案件不能降低证明标准,控辩协商可考虑引入听证程序。

行江针对认罪认罚案件中控辩协商的现状表达了自己的看法,认罪认罚案件对辩护律师的要求越来越高,建议律师就认罪认罚问题提供专业服务。

安徽安港律师事务所主任马磊表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刑事诉讼发展的必然结果,律师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中面临诸多挑战与风险。他建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要尽可能透明化,刑辩律师要进一步提高专业化水平和职业道德。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谭淼认为,刑辩律师要努力学习量刑辩护技巧,实现精细化辩护。

北京市尚权律师事务所主任毛立新希望“安徽刑事司法沙龙”这一“控辩审学”的四方交流平台发挥更大作用。他深入剖析不同地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介绍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二审阶段的多种样态,梳理了关于控辩协商的法律法规。他呼吁刑事司法要进一步将庭审实质化落到实处,实现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设立的繁简分流初衷。最后,他分析了当前控辩协商面临的一些问题,针对性地提出了建议。

随后,安徽大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授牌仪式举行,由尚权合肥分所副主任孙艳秋主持。她简要回顾了安徽大学法学院与尚权所在人才培养、学术交流、课题研究等多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经历。毛立新,安徽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朱庆,安徽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孙长银分别致辞。

毛立新表示,尚权所形成以“办案、学术、公益、培训”四位一体的发展格局,注重以“学术化”提升“专业化”。他表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在尚权合肥分所的设立,是尚权所与安徽大学法学院进一步深化合作的契机,律所将竭尽全力为安徽大学法学院开展刑事法律学术研究、实践教学等提供支持。

朱庆对“尚权”二字的内涵进行了独到的阐释,认为其代表了法律人“认真对待权利”及“为权利而斗争”的崇高价值追求。他表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是安徽大学法学院建院以来授出的第一个以此名称命名的基地,蕴含着双方对未来合作的深切期待。该院将依托基地与尚权合肥分所在学术交流、课程建设、学生实习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

孙长银表示,安徽大学作为一所综合性高校,要进一步加强法学学科建设,实现法律维护社会秩序这一重要价值。本次授牌仪式是一个新的起点,双方将加强学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加大人才培养力度。

孙长银、朱庆、毛立新、胡佼松共同为安徽大学“教学科研实践基地”揭牌。下一步,北京尚权(合肥)律师事务所与安徽大学法学院将依托“教学科研实践基地”继续开展深入交流与合作。(王勃)

编辑: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