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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王京军:信访工作条例第五条

2023-06-05 07:00:0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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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由法制日报社主办、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

2022年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正式施行。今年5月是《条例》施行一周年,为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这部条例,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之后,法制日报社联合国家信访局,将笔端对准《信访工作条例》。

精彩内容,敬请关注。

信访工作条例第五条    信访工作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信访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确保正确政治方向。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千方百计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坚持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四)坚持依法按政策解决问题。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维护群众权益、规范信访秩序。

(五)坚持源头治理化解矛盾。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着力点放在源头预防和前端化解,把可能引发信访问题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王京军,北京市东城区税务局信访干部,二级高级主办。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