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书·法|林长春:信访工作条例第四条

2023-06-02 07:00:0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分享:
-标准+

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由法制日报社主办、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信访工作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和政府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各级机关、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接受群众监督、改进工作作风的重要途径。

2022年5月1日,《信访工作条例》正式施行。今年5月是《条例》施行一周年,为进一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这部条例,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律法规之后,法制日报社联合国家信访局,将笔端对准《信访工作条例》。

精彩内容,敬请关注。

信访工作条例第四条    信访工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坚守人民情怀,坚持底线思维、法治思维,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信访突出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林长春,北京市通州区信访办主任,北京书法家协会会员。

编辑:武卓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