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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雨:我为什么要选择毒辩?

2023-03-17 14:46:21 来源: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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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年前,我从河北来到北京执业,一方面对前景很迷茫,另一方面又一心想干出一番事业,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努力,熟悉了北京的律师市场之后,我决心走专业化道路,于是毅然决然地选择了刑辩之路,理由无他,纯粹是因为喜欢。

在刑辩专业领域打拼了几年之后,随着眼界的逐渐开阔,我发现原来的刑辩领域已进一步细分,此后又经过一段时间的摸索,最终选定毒辩这个领域作为自己的发展方向。

其间,也有人问我为什么要选择毒辩之路,我认为人生短短几十个寒暑,每个人的时间、精力有限,难以做到样样精通,深入研究一个专业足矣。如果要专业精深,就必须在一定程度上舍弃该专业之外的东西,集中精力于一点,这样才能走得更深更远。

毒品犯罪在刑法分则中总共有11个条文,对应11个罪名,而且这11个罪名中常见的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和非法持有毒品罪,其他9个罪名在司法实务中并不常见。所以,毒辩涉及的内容比较集中,便于统一研究。

毒品犯罪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有很多自己特有的规定,其内容不同于其他刑事案件,甚至可以说是自成体系,因此要办理毒品案件则必须要深入了解这些特有之处。如果以通常的法律规定、理论去分析、判断毒品案件,则可能会产生错误,造成无效辩护,甚至是有害辩护。从另一个角度来看,也可以说赋予了毒辩特有的魅力。

关于毒品犯罪的法律法规有很多,司法实务中毒品案件非常复杂。因此毒辩可研究、需要研究的地方很多,给了律师很大的辩护空间。

当我们年轻的时候总以为自己会有很多选择,但等人到中年就会发现与其不断地选择,不如认定了一件事后就矢志不移地去努力、去钻研,想尽一切办法走好这条路。

(作者:张雨,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律协商事犯罪预防与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

编辑: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