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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洪涛: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程序中的辩护

2022-11-23 09:28:1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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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6日,第十六届尚权刑事辩护论坛在北京举办。论坛主题为“新时代刑事辩护:挑战与展望”,由北京尚权律师事务所与中国政法大学国家法律援助研究院联合主办,40余名专家学者、法律实务界人士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交流观点、碰撞思想、提升认识,运用法治智慧掀起了一场“头脑风暴”。论坛采用“线下+线上”的形式进行,在线实时收看达4.5万余人次。

北京东卫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毛洪涛在论坛上进行主题发言,阐述了刑事涉案财物的概念及立法沿革,结合团队办案经验提出了有效辩护路径及完善程序的相关建议。

刑事涉案财物的概念及沿革

2012年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第三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首次使用了“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的表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多次使用了“涉案财物”这一用语,但上述法律及司法解释均未对涉案财物的含义作出界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分别对不同诉讼阶段涉案财物的含义作出了界定。

毛洪涛认为,刑事涉案财物泛指在刑事诉讼中可能与案件直接或间接相关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物的总称,包括实施犯罪所用之物、犯罪所得之物和退赔追缴之物的一切财物。

刑事涉案财物的有效辩护

随着经济犯罪逐年增多,尤其是涉黑恶案件中“打财断血”等政策要求,财产刑辩护应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刑辩律师应提高对财产刑辩护的思想认识,提升专业能力,努力实现人身刑和财产刑的全方位辩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对于被查封、扣押、冻结的非涉案财物或共有财产,辩护律师应积极搜集相关证据并向办案机关及时反映。同时,律师应把握刑事案件各环节的重点辩护方向,以实现全程辩护。侦查阶段的辩护重点是将涉案财物划分边界,对是否应当查封、扣押、冻结的涉案财物进行区分,区分犯罪所得与非犯罪所得,区分合法财产与非法财产。审查起诉阶段主要针对涉案财物进行价值辩护,对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的处置意见提出合理异议,在会见、阅卷、撰写意见时要注意定罪量刑辩护与涉案财物辩护并重。在审判阶段,律师需从违法所得、涉案财物的认定以及财产刑两方面进行辩护。

对于完善涉案财物处置程序的建议

对于如何进一步完善涉案财物处置程序,毛洪涛提出了三点建议。首先,要在侦查、审查起诉阶段赋予检察机关听证程序启动权。其次,法院要在审判阶段设置对于涉案财物辩护的专门程序。再次,要在裁判文书中对涉案财物处置进行专门论证。

我国刑事涉案财物的处置程序经历了一个从无到有、从简单到逐渐完善的过程。只有通过立法界、学术界及司法实务界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才能不断完善刑事涉案财物的处置程序,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宋雨航)

编辑:胡建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