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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寿嘉华:土地管理法第一条

2021-11-16 10:35:10 来源:法治日报——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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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在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指导下,由法治日报社主办、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书·法”活动旨在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多开一点脑洞、多花一点心思、多出一点力量、多做一点贡献,引领和推动更多的人拿起笔来学法、写法,在不断“书·法”过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继1600余位书法家参与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全部1260条法条之后,法治日报社联合自然资源部法规司、自然资源部书画研究会和北京昌平书法家协会,将笔端对准土地管理“一法一条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精彩内容,敬请关注。

土地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土地管理法立法目的的规定。一是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这是我国土地管理制度的根本前提;二是有效保护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这是土地管理的首要目标;三是切实保护耕地。这是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根本举措,更是当前土地管理的重中之重。四是强调要促进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自然资源部法规司 马琳

寿嘉华,原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兼中国地质调查局局长。

编辑:刘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