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书法遇上法律,会擦出怎样的火花?2020年7月11日,由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和法治日报社共同主办、法报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千音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联合承办的“书·法”系列活动正式启动。
“书·法”活动旨在为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多开一点脑洞、多花一点心思、多出一点力量、多做一点贡献,引领和推动更多的人拿起笔来学法、写法,在不断“书·法”过程中,提升自身的法治素养,在全社会弘扬法治精神。
“书·法”活动以书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条开笔,未来将对准更多的法律。
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张万胜,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甘肃省书法家协会副主席、鉴定评估委员会主任,北京东交民巷艺术馆艺术总监。
作品获首届“陶渊明奖”全国书法篆刻展最高奖、第六届中国临沂书法节最高奖等。先后入展第三届全国青年书法篆刻作品展、第二届全国手卷书法作品展等。出版《张万胜书法作品集》等。
编辑:刘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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