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葛宁雯 通讯员 王思萌 王伟波
近日,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利用虚假诉讼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案件。犯罪嫌疑人冯某某因涉嫌虚假诉讼罪,被邢台经济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2025年至2026年间,冯某某在微信群中发布可代办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广告,针对不符合提取条件但有迫切需求的人员,通过制作虚假借条、收据、伪造转账记录等方式,捏造虚假借贷关系。冯某某让客户充当被告,自己或安排他人充当原告,先后在邢台市信都区、襄都区、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最终通过法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申请强制执行,将客户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划转,事后从中抽取12%至41%的费用。目前该案已查证6起,涉案金额共计77万余元,冯某某非法获利15万余元。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冯某某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取得民事调解书并申请强制执行,为他人在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提取住房公积金,妨害了正常的司法秩序。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嫌虚假诉讼罪。冯某某已被邢台市公安局经济开发区分局执行逮捕。
办案检察官提醒,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为保障职工住房需求设立的重要制度,任何试图通过非法手段套取公积金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的严惩。司法机关将继续依法打击虚假诉讼等妨害司法秩序的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
编辑:丁月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