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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鹦鹉别当宠物

乌鲁木齐市一商户非法售卖保护鸟类被查处

2026-09-02 13:32:1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李家雅 刘俊杰

图为民警现场查获一只绿颊锥尾鹦鹉。

8月28日,新疆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查获一起涉嫌非法陈列、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现场查获3只国家二级保护鸟类。

当日凌晨,民辅警对辖区某花卉市场开展夜间清查。在市场内一处商户门店,民警查获3只活体鸟类。经初步鉴定,其中2只为绿颊锥尾鹦鹉,俗称“小太阳鹦鹉”,1只为鹩哥。绿颊锥尾鹦鹉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在我国参照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进行管理;鹩哥被收录进《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同样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经现场核查,该商户无法提供涉案鸟类的《人工繁育许可证》、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也未能出具检疫证明、经营利用许可及来源溯源等相关合法手续,其行为已涉嫌非法陈列、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目前,3只涉案活体鸟类已被民警带回,移交专业机构开展后续检验鉴定;涉事商户经营者被依法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该案的查处,是沙区分局环食药侦大队推进“平安原野-2026”专项行动的实绩。自公安部部署“平安原野-2026”专项行动以来,沙区分局环食药侦大队聚焦花鸟市场、宠物店等重点场所,持续加大打击力度,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保持严打态势,同时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拓展野生动物救助渠道。

沙区分局环食药侦大队大队长张晶介绍,截至目前,大队已救助各类野生动物50余只,其中红隼、黑鸢、西红角鸮、雕鸮、燕隼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40余只,中介蝮蛇等国家“三有”保护动物10余只。

编辑:李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