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苏丽丽 蔡震博
盛夏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斯腾湖国家湿地公园的生态保育区内,芦苇和草木的清香在空气中弥漫。
“盘踞湿地5年的‘钉子路’消失了,被车轮碾压过的地方重新长出了芦苇。拨开芦苇,能听见潺潺的流水声,生态功能恢复得不错。”7月21日,在芦苇荡深处,博湖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操控无人机查看湿地修复进展。
博斯腾湖,水、草、鸟、鱼在这里交织共生。但就在这片本该生机盎然的湿地深处,一条“临时道路”却长期盘踞其中——它本是2021年黄水沟二十四团段堤防整治工程施工时临时碾出来的,工程完工后,人和设备都撤了,这条路却被“遗忘”在了生态保育区里,一留就是五年。

“临时”成了“常驻”。年复一年,车辆反复碾压,大片芦苇慢慢退化,土壤板结泛碱,湿地涵养水源、净化水质的能力大打折扣。水土流失加剧,周边水质受到影响——27亩湿地的生态功能持续受损,公共利益被一点点蚕食。
修复,刻不容缓。但修复工作迟迟推不动。
问题卡在哪儿?
“这片湿地在行政区划上归博湖县管,法定监管部门是博湖县林业和草原局。可实施堤防工程的建设单位,隶属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单靠地方一己之力,很难打破‘兵地交叉’的行政壁垒。”检察干警恩河山说,这种特殊的归属格局,让监管责任一度落了空。
转机来自此前建立的“兵地协作机制”。2025年4月23日,博湖县检察院与焉耆垦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共建“博斯腾湖流域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目的很直接——打破地域和行政壁垒,攥指成拳,形成生态保护合力。

博湖县检察院随即通过该机制,将案件线索移送焉耆垦区检察院。两地检察院组成联合办案组,兵地检察官一起实地勘查、调查取证、走访周边群众,用遥感影像比对,固定证据,厘清监管职责。
事实查清后,法律监督随之启动。兵地检察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规定,分别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书,督促依法履职。行政机关收到后,立刻核查、马上整改。
高温天里,灌溉水蒸发快,芦苇不好活。相关部门协同调整浇水时间、增加频率,还施加有机肥改良土壤。2025年9月5日,兵地检察机关在湿地现场召开一场公开听证会,行政机关汇报履职情况,听证员和检察干警当场评议修复效果。经过充分讨论,大家一致认为:在兵地检察院联合监督下,行政机关已履职到位,湿地生态正在逐步恢复。

27亩湿地绿意回归,但故事还没有结束。
今年7月,检察官再次踏进这片土地,眼前的景象已截然不同。“板结泛碱的土路不见了,地形重塑后,土地平整松软;新补种的芦苇苗在太阳底下挺着腰杆,野鸭和水鸟在苇丛里撒欢儿。”恩河山说。
一份职责清单,把权责摊开讲清;一套协作机制,把梗阻彻底打通。公益诉讼这步棋,不仅修好了湿地,更把监管链条上曾经漏掉的环节给补上了。
“看着芦苇又长起来了,水鸟也回来了,我们老百姓的心里也踏实。湿地修复这事,光靠一家使劲不行,还要兵地联手、大家齐心,说到底,只要是真为了生态好、真想给乡亲们办实事,再顽固的‘硬骨头’也啃得下来。”博湖县查干诺尔乡人大代表祖露胡吗·赛买提感慨道。
编辑:李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