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张秀 宋超
身为培训机构老师,本该恪守诚信、为人师表,却利用家长急于择校的心理,虚构可代办中小学入学名额,骗取多名家长共计49.31万元。近日,新疆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此案。
梁某是乌鲁木齐市某培训机构的老师,谁也没想到,她竟然会成为一名诈骗犯。
原来,梁某因参与网络赌博亏钱,资金缺口较大,加之收入不稳定,她便动起诈骗的歪心思。
因为工作关系,梁某熟知本地中小学招生政策与入学流程。为子女上学焦虑不已的家长,成了她的目标。
“为什么交了钱,孩子还是没办法上学?”2023年12月30日,梁某因涉嫌诈骗被学生家长举报。
公安机关立案调查后,梁某先后被依法采取刑事拘留、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按理说,在这期间她应当及时收手、悔过,可梁某为填补此前的资金窟窿、满足个人消费需求,继续实施诈骗。
“你要相信我,肯定是有资源才给你说的!”2024年3月至5月,尚处于案件侦查阶段的梁某,明知自己完全没有办理中小学入学的资质和可靠渠道,却对外谎称手握内部入学名额、可托关系办理入学手续。
凭借培训机构老师的身份,梁某再次获得4名家长的信任,累计骗取钱款49.3万元。
骗得钱财后,梁某未联系任何有效办学资源,所谓的“代办入学”从头到尾都是一场骗局。
案发后,公安机关通过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银行流水、收条、还款协议,以及多名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等完整证据链,查清梁某的诈骗事实。
经查,梁某将全部诈骗赃款用于个人日常消费、网络赌博,以及偿还此前同类诈骗行为的欠款。
2025年12月,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梁某有期徒刑8年、罚金5万元,同时判令其全额退赔4名被害人损失,依法没收其作案手机4部。
一审判决后,梁某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梁某身为教育行业从业者,明知中小学入学实行“就近免试”政策、违规代办入学违法,在因同类诈骗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下,仍虚构事实骗取他人巨额财物,主观恶意深、社会危害性大,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编辑: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