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超 《法制与新闻》记者 王泽宇
近日,山西省运城市万荣县一出租车司机反映,万荣县文旅局和工科局联合开展“春节游万荣,景区门票可抵优惠券”活动,称游客凭当日万荣任意景区门票、电子门票,可在县域内合作酒店、餐饮单位、出租车消费时享九折优惠。
“按理说政策优惠,应该由有关部门给予政策补贴,可司机需要自己贴钱参加活动。如果不配合,被举报还会按收费金额的10倍罚款。”出租车司机说道。
据万荣县中天出租汽车有限公司2月7日出具的通告称,从2月15日至2月23日,若没有给持门票的游客打表优惠,或不打表收费,发现或举报的将按收费金额的10倍处以罚款,并停运学习。
该出租车司机表示,万荣县的出租车生意比较平淡,司机跑12小时,能赚200元左右,买车成本和保险摊算下来,每天固定开支100元,此外还有充电、保养、维修、吃饭等开支。这样景区停车场不给免费,每天给公司的费用也没有减免,政策的压力都压在司机身上。
针对此事,2月25日,山西省万荣县文旅局发布情况说明:
近日,有媒体报道万荣县春节优待游客政策涉及出租车司机权益的问题,万荣县文旅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联合工科、交通等相关部门紧急会商并开展核查工作。
经查,在制定假期文旅相关优惠举措过程中,因对配套政策考虑不周全,导致政策执行中出现损害出租车司机利益的问题。针对该问题,万荣县文旅局已组织对出租车司机参与优惠情况进行逐一核对,目前,涉出租车司机的优惠款项已全额补偿到位。经核查,优惠活动期间未发生出租车不优惠就进行10倍罚款的情况。
这次事情的出现,暴露出万荣县文旅局工作作风存在不严谨、不扎实的问题,我们深表歉意。今后工作中万荣县文旅局一定引以为戒,加强作风建设,强化服务举措,更好助力文旅发展。感谢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对万荣县文旅事业的监督与支持。

官方通报截图
编辑:霍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