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龚彦晨
1月23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可可托海景区附近发生雪豹伤人事件。1月30日,富蕴县林业和草原局发布情况通报称,1月28日,雪豹又闯入一牧民羊圈中,咬死35只羊,咬伤5只。目前,雪豹已被捕获,并安全转运至富蕴县野生动物救助中心。
冲突发生后,造成的损失谁承担?与野生动物相遇,如何避免风险?
野生动物致损有补偿
雪豹闯入羊圈造成群众财产损失,如何获得合理补偿?
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律师谷雨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因保护本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本办法规定保护的野生动物和其他致害严重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财产损失,符合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规定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自治区人民政府制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动保险机构开展野生动物致害赔偿保险业务,并将野生动物致害纳入政策性综合保险。鼓励有条件的组织和个人投保野生动物致害商业保险。
实践中,新疆多地已出台具体政策并推广致害保险:2023年,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出台《自治州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试行)工作方案》,建立起“政府补贴投保300万元、农牧民自愿补充投保,撬动保险公司理赔2000万元”的补偿机制;2025年,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印发《伊犁州直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实施方案(试行)》,构建风险补偿机制。此次事件的发生地富蕴县已建立相应机制,并于去年9月办结首批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保险,15名牧民共收到4万余元补偿金。
日常防护有妙招
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沙依巴克区分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张晶提醒,日常生活中需做好应对野生动物侵袭的常态化防护。
牧民加高加固圈舍,放牧时远离山沟、树林等野生动物易隐藏区域;借助科技与辅助手段,在圈舍周边设置感应探照灯、声光驱避装置,饲养佩戴防狼项圈的牧羊犬,还可通过无人机巡护;及时求助专业部门,发现野生动物靠近或攻击牲畜,立即拨打林草、野生动物保护等部门电话,由专业人员采取种群调控、迁地保护等合法措施处置。
“为保护牲畜而驱赶野生动物时,要避免伤害野生动物,否则可能违法。”张晶补充,野生动物保护法禁止非法猎捕、伤害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即使其攻击牲畜,也不得采取毒杀、下套等非法手段,否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
遭遇攻击能自卫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铁门关市公安局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教导员赖艺鑫表示,户外遇到野生动物时,谨记“不惊扰、不挑衅、慢撤离”:远距离发现时(50米左右),缓慢绕开其活动路径,近距离偶遇时(10米左右),举起衣服、背包等物品扩大自身轮廓,通过制造低沉声响向其传递非猎物信号;出行尽量结伴,避开黎明、黄昏时段,佩戴熊铃等发声装备,发现粪便、爪印等痕迹立即撤离。“严禁投喂野生动物,一来避免被攻击,二来保存野生动物觅食能力。”赖艺鑫表示,一些地方已作出规定,随意投喂野生动物将受到处罚。
若不幸被攻击,优先保障自身安全。谷雨解释,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在野生动物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下,采取措施造成野生动物损害的,依法不承担法律责任。
赖艺鑫提示,可以利用身边可得物品(长棍、石头等)攻击其口鼻,有防熊喷雾时,对准动物脸部下方喷射,逃跑时围绕巨大物体(大树、车辆)奔跑,条件允许时可爬上树木或高处。脱离危险后,立即报警或联系当地有关部门,保存现场证据,如被抓伤、咬伤,要及时就医和接种疫苗。
编辑:李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