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李雯
近日,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到来之际,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情况报告(2023年1月-2025年7月)》,这是秦皇岛第二份关于环境资源审判工作的白皮书,对全市环资审判工作总体情况及存在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并对下步工作进行了精心谋划,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
据了解,目前,秦皇岛各基层法院均已成立“刑、民、行”三审合一的环资审判专业合议庭,从事环境资源审判的法官21人、人民陪审员18人,全市两级法院均已成立环资审判合议庭或环资审判巡回法庭。
近年来,秦皇岛法院时刻始终坚持最严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对环资刑事犯罪坚持“零容忍”。2024年8月,将滥伐盗伐林木案件和运输滥伐盗伐案件在青龙县法院进行集中管辖,在青龙县法院祖山法庭设立涉林案件巡回审判站。2025年6月,将涉鸟类案件在北戴河区法院进行集中管辖,并在鸟类博物馆设立审理鸟类资源案件的特色法庭。
据统计,2023年以来,秦皇岛法院共受理环资案件287件,审结259件,结案率90.24%。全市法院不断强化恢复性司法理念,积极探索限期修复、劳务代偿、第三方治理等方式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秦皇岛法院积极构建协同保护格局,2023年5月,与市检察院携手建立环境资源公益诉讼联动机制,形成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的生态修复机制。2023年9月,围绕海洋资源保护,携手唐山和沧州中院建立环渤海环资司法协作机制。2024年10月,携手京津冀辽鲁五地十三家法院共同发布《环渤海地区生态环境一体化司法保护倡议书》和环渤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从立、审、执三方面建立环渤海地区生态环境和候鸟栖息地跨域一体化司法保护机制。
保护生态环境、推动可持续发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下一步,秦皇岛法院将紧紧围绕市委各项工作部署,强化能动司法,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全社会一道,共筑生态文明之基,守护好绿色家园,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秦皇岛力量。
编辑:张怡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