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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秦州法院:强制执行亮剑攻坚 司法拘留重拳出击

2025-07-17 14:50:00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志锋 通讯员 魏兴强

为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全方位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7月5日至7月15日期间,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重拳出击开展专项行动,对于在审判阶段已经达成调解协议,但在强制执行阶段又明确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果断采取拘留措施,此次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及法律效果。

案例一:在刘某某与富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富某某欠付申请人刘某某借款本息合计48543元,双方在审判阶段经协商后达成调解协议,但富某某一直拖延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还款义务。在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富某某又拒不报告其个人财产情况,并且长期规避执行。法院执行干警在与申请人刘某某多次沟通后,了解到被执行人富某某长期在秦州区劳务市场出入。在了解到该线索后,执行干警迅速出击,前往劳务市场将被执行人富某某拘传至法院,而面对执行干警的释法明理,被执行人富某某态度极其强硬,并明确表示其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针对富某某的对抗行为,法院对被执行人富某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并于当日送拘至看守所。

案例二:在王某某与刘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刘某某欠付申请人王某某货款2万元,双方在审判阶段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但在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刘某某却对人民法院向其送达的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置之不理,并多次要求执行干警解除对其银行账号的各项冻结措施。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刘某某主动履行义务,但刘某某始终消极对抗法院的执行工作,于是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刘某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2025年6月,申请人王某某向执行法官提交了临控申请,2025年7月10日在秦州区公安部门的协助下,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刘某某拘传至法院,但在执行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释明工作中,被执行人刘某某仍声称其债务负担过重,无法偿还欠款。最终法院对被执行人刘某某作出了拘留十五日的决定,并于当日送拘至看守所。

案例三:在黄某某与田某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田某某欠付黄某某劳务费7500元,在庭前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但之后被执行人田某某却又拒不履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在执行法官的督促下,被执行人田某某向申请人黄某某主动支付了劳务费2500元,双方自愿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但之后被执行人田某某并未按约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反而对于执行法官的传唤置若罔闻。2025年7月11日,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黄某某提供的线索,迅速出发前往被执行人田某某的工作单位,将其拘传至法院。在执行干警将被执行人田某某送至医院体检的过程中,被执行人田某某亦认识到了抗拒执行的严重性,当即向其亲友求助并借款,当庭履行了欠付的劳务费5000元,该起执行案件亦顺利执结。

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彰显司法权威性和强制性的重要方式,能够切实体现人民法院对于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有力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的公信力。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