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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塔城地区两级法院:“执”守一线 兑现民生期盼

2025-07-14 18:49:18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潘从武 通讯员 张秀 

近日,在新疆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二级调研员马彦东等人的指导下,额敏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执结一起“骨头案”。

2017年,该院判令叶某返还王某不当得利款项8757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发现叶某无稳定收入且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此后,法院多次尝试执行,均因客观原因未果。

今年3月以来,为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塔城地区中院成立由马彦东牵头,抽调各县(市)法院执行骨干组成的专项指导小组,对案件进行“会诊”。

专项指导小组重新梳理案情、走访调查,了解到叶某虽生活困难,但仍有还款意愿。经反复沟通协调,专项指导小组成功引导叶某筹措资金还款。其间,王某主动提出愿意减免部分案款,于是,在专项指导小组的见证下,叶某凑齐剩余款项,当场履行完毕。

3月至今,专项指导小组已帮助基层法院执结案件688件,执行案款3471.15万元。

专项指导小组去不了的地方怎么办?塔城地区中院创新制定执行案件远程“会诊”工作机制——由该院执行局牵头,从“立审执”各环节抽调资深法官,建立两级法院专家库,对各院执行过程中遇到的疑难复杂问题远程“会诊”。

塔城市居民杨某与刘某离婚后,因孩子的抚养费及探视权产生纠纷。2024年,塔城市人民法院判决刘某每月可探望孩子两次,杨某需协助,但判决生效后杨某拒不配合。今年4月,刘某申请该院强制执行。

该案如何执行才能达到最佳效果?

“建议双方分别调解,从孩子成长需求出发,释法析理并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为避免后续产生纠纷,要进一步明确探视及抚养费事宜。”法院专家库远程“会诊”后给出方案。

塔城市法院干警参考上述方案,多次沟通后成功促成杨某和刘某就抚养费和探视问题达成一致协议。

“专家们从法律适用、执行策略等多维度剖析案件,不但为执行工作提供科学方案,而且有效推进了‘立审执’深度融合。”塔城地区中院执行局副局长吕强说,截至目前,专项指导小组已“会诊”案件21件,成功执行10件“骨头案”。

同时,塔城地区中院组织开展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专项行动,分析执行过程中规避、妨碍、抗拒执行行为,将相关线索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违法行为“亮剑”。

2019年1月,塔城市居民刘某某因拖欠40万元被债权人起诉至塔城市法院。判决生效前,刘某某偷偷将名下房产出售套现54.59万元,但其并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最终,法院仅成功执行15万元。

2021年,刘某某又因欠下新债被诉。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刘某某仍拒绝申报财产,并拒绝还款。

今年3月,法院认为,刘某某有能力履行但故意不执行判决,构成“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遂将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这时刘某某才履行付款义务。

自3月以来,塔城地区两级法院已移送公安机关线索22件,立案侦查17件,判决1件,被执行人主动履行3件。法院既要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还要最大限度降低对被执行主体的不利影响,全力实现执行效益的最大化。

2024年,托里县某水泥公司因拖欠110万余元劳务费,被牛某某起诉至托里县人民法院。

法院判决支持了牛某某的诉讼请求,但某水泥公司向牛某某支付55.49万元后,因经营困难未能支付剩余款项。今年初,牛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执行干警调查发现,某水泥公司并非恶意拖欠,而是受客观因素制约暂缓履行。

考虑到采取强制措施可能对企业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征求双方意见后,执行干警提出执行方案:4个月后某水泥公司须全额支付欠款。双方均认可。

此外,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塔城地区两级法院还采取“活封活扣”、财产置换等保全方式,减少财产保全对民营企业的影响,助力企业纾困;对符合条件的涉企被执行人给予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宽限期(以下简称“纳失宽限期”),减少失信对企业的影响,防止因执行导致破产。

“今年以来,我们对108家企业适用‘纳失宽限期’,涉企案件执行到位5873.95万元,展现了法院在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中的实干担当。”吕强说。


编辑:李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