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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小作坊里生产网红减肥药

​安徽铜陵:结合在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开展广泛调研

2024-03-19 15:57:37 来源:​检察日报 -标准+

依法从严打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聚焦直播带货等新业态涉食品安全问题开展专项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全国检察机关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将网络直播等网络营销中的食药安全问题作为专项行动重点,这让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姚亚平深以为然,她向记者讲述了自己参与办理的一起小作坊“三无”产品摇身一变成为网红热销减肥药的案件。

活动板房里生产减肥产品

2021年1月,铜陵市居民王某、左某在某视频平台上看到网红岳某典推荐减肥产品,声称效果明显。二人随即合购,服用不久便出现头晕、口干等严重不良反应,怀疑这款减肥产品有问题,便向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了举报。经检测,该款减肥产品中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添加物西布曲明。

公安机关接到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的线索后,迅速立案并成立专案组,同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经过前期缜密摸排,专案组发现该减肥产品的生产源头位于河南省郑州市,并锁定了犯罪嫌疑人葛某江和邹某曦。

“翻开该案的卷宗,现场取证获得的照片和视频所展示的生产场所令人惊讶。”姚亚平介绍说,生产作坊是狭小肮脏的停车场活动板房,根本不具备食品生产的基本条件。

据调查,自2020年12月起,葛某江和邹某曦开始合伙生产加工减肥药,并在网络平台发布售卖信息。在案件后续侦办中,公安机关共捣毁生产加工窝点2个,查获片剂和胶囊剂生产设备20台、涉案产品和原料300余公斤,货值1000余万元。

销售范围涉及277个地市

这些产品是如何流入市场的呢?经查,2019年8、9月间,周某在某平台了解到减肥药相关信息后,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自2020年12月起,周某通过网络联系葛某江购买减肥产品,并在网上销售买来的减肥产品,其下线客户就包括张某和秦某晨夫妇。

秦某晨是某视频直播平台的网红,有20余万粉丝。2020年4月,张某通过某网站联系上周某,从当年12月起,从周某处购买含有西布曲明的减肥胶囊、压片糖果散粒,后将散粒用自封袋进行分装。秦某晨则利用网红身份引流吸粉,通过直播等方式销售,还发展了不同层级的代理。网红岳某典正是其下线代理。

2021年5月,相关涉案人员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经过梳理,该案共涉及4个犯罪层级,由于该款减肥药主要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其销售范围涉及全国27省277个地市。

“涉案范围如此之广,是侦查人员最初没有想到的。”据姚亚平介绍,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后,就案件的难点问题与公安机关进行了深入分析和沟通,首先解决了案件管辖这一难题。铜陵市、铜官区两级检察院上下联动,有效引导取证,要求铜陵侦查机关全面收集案件证据,及时与各地后立案侦办案件的承办人联系,实行并案处理。

如何确定生产者明知西布曲明为禁止添加物、销售人员又是否明知产品里含有西布曲明,是摆在侦查人员面前的第二个难题。各犯罪嫌疑人一开始到案时均称“不明知”,但检察机关引导公安机关梳理犯罪嫌疑人的知识背景、手机电子证据等,经过综合论证,可以确定其主观明知。

开展深入调研

案件被移送审查起诉后,铜陵市铜官区检察院根据办理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有关程序规定,将该案移送铜陵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2021年12月,铜陵市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2022年8月,铜陵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的全部指控和提出的量刑建议,被告人葛某江、邹某曦因犯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十三年;其余11名被告人因所犯各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至八个月零一天,个别被告人被适用缓刑。

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

案件虽然已办结,但检察机关结合该案所做的工作仍在继续。2023年3月、11月,铜官区检察院检察官先后走进当地热闹的商业广场,开展以案释法,教育引导市民不要轻信网络直播,谨慎购买减肥产品。该院还精心摄制视频,以检察官讲述办案故事的形式带领网友揭开网红减肥药背后的秘密。

在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注意到,减肥产品均是通过多个知名网络平台进行销售,此案办结后仍有类似案件发生。

针对在办案中发现的问题,铜陵市检察机关进行了广泛深入调研,目前正在争取安徽省检察院的支持,拟向相关网络平台和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以“我管”促“都管”。(吴贻伙)

编辑:孙天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