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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找工作花10万余元 一年后没进展发现被骗

2024-01-19 15:58:28 来源:​检察日报 -标准+

求职心切,刚生完孩子的宝妈想通过托关系找工作,殊不知,帮忙者别有用心。近日,经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余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21年,因经济问题经常与家人产生矛盾,王女士在孩子不到半岁时就想出去找工作。在一次聚会上,王女士认识了闺蜜的男友余某。得知王女士着急找工作,余某在交谈中主动提到自己帮别人介绍工作的成功案例,并表示认识某医院的领导,可以将王女士介绍进医院工作。

王女士听了心动不已,当即决定请余某帮忙。随后,余某用自己的社交账号小号冒充某医院领导与王女士聊天,取得王女士信任后,余某提出要先付5万元打点费,王女士便转账给余某。

之后一年多,余某以打点关系、安排饭局、补缴社保等理由陆续骗取王女士5.03万元。王女士多次询问工作进展情况,余某均以各种借口推脱,还伪造了一份医院入职员工培训通知函,以此来蒙骗王女士。

2022年年底,王女士感觉自己被骗了,便向公安机关报案。2023年3月,余某到案后对自己的不法事实供认不讳,其父亲主动提出先赔偿王女士5万元。看到余某认罪认罚态度诚恳,王女士也表示谅解,鉴于此,张湾区检察院经综合考虑案情后,依法对余某作出不批捕决定。

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余某偷跑到外地。同年6月9日,该案被移送至张湾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同日,该院以余某违反取保候审规定对其作出批捕决定。8月16日,余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余某表示自己出逃是想打工挣钱,把王女士的损失赔偿到位。最终在家人的帮助下,余某将5.03万元赔偿给了王女士。9月1日,张湾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余某提起公诉。

(蒋长顺 鲍欢)

编辑:孙天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