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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留卖淫曾犯罪 不思悔改再获刑

2024-01-19 15:57:56 来源:​检察日报 -标准+

曾因犯容留、介绍卖淫罪被判处刑罚,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再次容留失足女从事色情服务,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近日,经甘肃省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容留卖淫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非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2022年10月,公安机关在例行治安检查时将正在一宾馆内从事色情交易的王某抓获。王某交代说,幕后老板谢某在其开办的足浴馆内容留她和另外两名女性从事色情服务活动,公安机关遂将谢某抓获归案。

2023年10月18日,该案被移送至阿克塞县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通过审查案卷、核实证据后发现,谢某于2019年因犯容留、介绍卖淫罪获刑,刑满释放后为了获取非法利益,他又重操旧业,容留3名女性卖淫。

“我就是心存侥幸,想赚取点好处,没想到又一次被抓。”面对检察官的讯问,谢某对自己的不法事实供认不讳。

阿克塞县检察院认为,谢某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应当依法以容留卖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且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2023年11月26日,该院对谢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指控的不法事实、罪名和提出的量刑建议,作出如上判决。(王利海)

编辑:孙天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