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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蓝+海警绿共护海上安全线

2022-09-14 18:01:55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标准+

“内河船只只能航行于江河湖泊,其结构和稳定性要求弱于海船。2021年以来,我院在办理的案件中发现涉内河船只出海航行案件12件19人,罪名集中在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和重大责任事故罪……”近日,江苏省射阳县检察院检察官与盐城海警局射阳工作站海警围绕即将开展的整治内河船只违规出海问题专项行动进行会商。

2021年11月,该院主动融入沿海社会治理体系,启动“军检共建”工作。针对海上案件的特殊性,该院与盐城海警局射阳工作站签署关于加强涉海案件执法司法协作配合的意见。此外,双方每季度召开联席会议,就办案证据标准、海上安全治理、生态环境修复等共同分析研判,推动形成执法司法合力。

今年以来,该院共提前介入5起案件,并就侦查取证提出可行性建议。在办理一起内河船只非法驶入黄海碰撞海上风力发电设备,致使3名船员死亡的海上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中,检察官和海警共同前往案发现场,采用技术手段模拟案发时的驾驶轨迹、碰撞点位等,还原事故经过,完善证据锁链,保障案件成功起诉。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形成的风险研判报告还被江苏省检察院编发。

管莹 宋楠楠 翟现森

编辑:温远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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