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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显诚意 法官耐心促和解

2022-08-20 17:36:45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标准+

“本人因做生意失败,从2013年开始离家在外,这么多年家人生病、过世都没脸回去……现被贵院限制出入境了,恳请解除限制,不然我的工作就保不住了。”

近日,被执行人陈某的一封来信,让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黄赑犯了难。

多年前,被执行人陈某做生意需要钱款周转,向申请执行人吴某借款50万元,后经营失败,陈某未按约还本付息,被诉至法院。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冻结了陈某名下的银行存款,并采取限制其出入境的执行措施。

黄赑查阅案卷发现,立案至今,陈某的确未曾履行款项,亦未向法院报告财产。法院要解除执行措施,必须满足相应条件,即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或吴某主动申请。

黄赑决定与吴某谈谈,遗憾的是,吴某气愤地告诉法官,多年来从未收到一分钱,他认为对方就是有能力而不履行。

再与陈某沟通,黄赑得知信中提到的还款都是归还未经诉讼的债务。

陈某诚恳地表示,这次的事情不怪吴某,吴某把钱借给他是一种信任,到现在反目成仇全是他的错。他愿意尽最大努力解决此事,但是能力确实有限,他想再努努力,也请法院帮忙做做工作,再给一个缓冲的时间。

“你这么长时间不还,人家已经等了很久。”黄赑说道,“如果你可以提供一个让对方相信你能履行的保障,对方也许就不会再那么‘不近人情’了。”

或许是这番话给了陈某启发,随后他找到一个朋友作为担保人,和吴某顺利达成了分期付款的执行和解协议。协议双方签字后,陈某的限制出入境等强制执行措施得以解除。

海越 刘竹柯君

编辑:温远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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