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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南湖区法院:善意执行助企脱困促双赢

2022-07-29 18:53:40 来源:人民法院报 作者: -标准+

近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活查封”的方式,确保应急防疫物资供应商能够正常生产经营,助力企业在全力投入疫情防控的同时,恢复、增强偿债能力,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据悉,浙江某旅行装备公司是一家生产户外运动服饰的企业。2020年以来,该公司投产防护服、隔离服等防护用品。但该公司因为其他企业金融贷款提供担保涉诉,随着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南湖区法院依法冻结了该公司的银行账户,并将该公司和法定代表人徐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因疫情防控需要,我们加班加点生产防护服、隔离服,但法院冻结了我们公司的银行账户后,公司采购原材料、日常销售等都不能正常进行,同时因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无法获得银行授信,后续生产资金保障是个大问题。”不久前,面对困境,该公司向法院提出申请,希望能解除对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屏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法院接到申请后,立即实地走访被执行人公司核实情况,发现该公司的业务内容确实从运动装备生产转向了防疫物资生产,并且在努力维持经营、积极还款。但目前的问题是,虽然订单量可观,但由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公司采购、销售等工作都无法正常进行,影响了防疫物资的及时供应。

经过认真研判,为充分保障疫情期间防疫物资供应,并考虑到该公司实际困难,南湖区法院在取得申请执行人同意后,依法暂时解除对该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并屏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同时,法院经过评估,对该公司的生产设备采取了“活查封”措施,允许其继续使用生产,一方面满足疫情防控需求,另一方面也通过这部分生产线的经营收入提高偿债能力,保障申请执行人胜诉权利。

与此同时,南湖区法院还充分运用执行和解措施,积极引导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以及主债务人三方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主债务人在签订协议之日即支付了50万元执行款。在和解协议履行期间,南湖区法院多次督促被执行人积极按照和解协议履行完毕了剩余款项,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金娜)

编辑:温远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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