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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行政复议机关旗县区全覆盖

2022-01-10 17:47:03 来源:法治网 作者: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史万森

机构不健全、人员专业化职业化程度不高、审查标准不一、监督纠错不够……曾经,行政复议无人员、无机构、无办案场所的“三无”现象在内蒙古自治区103个旗县市区司法局普遍存在,严重阻碍了行政复议制度优势的充分发挥,制约了行政复议工作的发展。而如今,随着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大力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这些问题已不复存在。

《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获悉,司法厅党委在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中,积极作为、以上率下,通过人员编制落实好、三级政府同推进、职能职责全集中,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取得新成效。

截至2021年12月15日,全区三级司法行政机关共增加80个行政复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增加286名,目前全区行政复议机关数量达到116家,实现了行政复议机关旗县区全覆盖。

自治区司法厅行政复议与应诉处处长张秀丽告诉记者,2015年以来,全区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0400件,单独或者共同应诉6378件,其中旗县级以下基层政府行政执法行为引发的复议案件占比73.7%、诉讼案件占比62.9%,行政行为被纠错比例较高。

“旗县级以下基层执法单位不仅是行政复议潜在高发和监督的重点,也是依法行政的重点和难点。”张秀丽介绍,“我们在抓好本级改革的同时,指导抓好盟市、旗县改革,建立改革通报和调度机制,通过旬报送、月通报、区片调度会、实地督导指导、现场教学等方式推进改革,实现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全区上下一盘棋。”

据悉,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专门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由自治区主席担任改革领导小组组长,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部长和政府分管副主席分别为副组长。同时,各盟市、旗县相继成立以政府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为顺利推进改革提供了坚实组织保障。

编辑:温远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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