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号 手机版| 站内搜索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

毒杀动物构罪获刑 修复环境服务三年

2021-12-16 20:19:04 来源:法治网 作者: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梁平妮 通讯员马云云

2019年,张某将剧毒物质呋喃丹出售给褚某等人,褚某等人在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及周边山林投放呋喃丹毒杀大雁、野鸭等动物,并将被毒杀的猎物出售给张某。截至案发,张某共收购褚某等人非法狩猎的野生动物约1418只。2020年1月,公安人员在张某住处查获大量野生动物。经鉴定,被查扣的野生动物均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保护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案件审理期间,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东营市河口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某、褚某、宋某等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使用禁用的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非法狩猎罪,遂依法对5名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至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不等的刑罚。检察机关就本案提起的公益诉讼,经法院调解达成一致意见,各被告除支付相应的国家生态资源损失费、鉴定评估费等,还要以劳务代偿的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服务期限均为3年。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刘念虎表示,黄河三角洲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以保护新生湿地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鸟类为主的湿地类型自然保护区。本案在严惩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的同时,依法判决张某等人通过劳务代偿的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体现了司法保护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功能,对保护黄河三角洲的生物多样性进行了法治宣传,实现了案件裁判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温远灏

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