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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万元环境保护税征缴到位了

湖南衡南: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积极履职

2021-10-22 17:11:29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标准+

“经衡南县税务局统计,自本院介入监督后至7月,共收缴环境保护税款、滞纳金共计55万余元。”因税务机关的积极履职,近日,湖南省衡南县检察院对一起行政公益诉讼监督案作结案处理。

今年4月,衡南县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该县部分排污企业应当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而没有申报缴纳的线索,遂展开调查。承办检察官到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南分局调取证据时,得知衡南县目前获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事业单位有119家。

“不是每一家排污单位都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只有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才应当缴纳环境保护税。”承办检察官区分哪些情形需要申报缴纳环境保护税后,将筛选后的110家排污单位提供给县税务局,要求协助查询申报缴纳情况。

4月27日,衡南县税务局的书面回复表明,上述110家排污单位中,82家没有申报环境保护税记录。“即便有申报记录的单位,有些也做了错误申报。”承办检察官介绍,湖南某食用油股份有限公司于今年1月5日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做的废气、废水、噪声的检测报告显示,其生产过程中直接向大气排放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废气,依法需要缴纳环境保护税,但该公司在申报2021年一季度环境保护税时对各污染物均作了零申报处理。

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后,衡南县检察院向该县税务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对排污企业全面清查,依法征缴税款、滞纳金。收到检察建议后,县税务局专门召开党组会研究,成立整改领导小组。整改完成后,县税务局书面回复称,所附的企业完税证明表明涉案企业的税款、滞纳金全部征缴到位。(张吟丰 肖喜伟)

编辑:温远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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