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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渑池:百年古柏转危为安

2021-10-22 17:12:34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 -标准+

在河南省渑池县天池镇马连洼村头,有一棵生长了数百年的古柏。古柏树干苍劲,枝叶茂盛。它生长在斜坡上,树身倾斜。

9月13日,记者随渑池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彭江波和检察官韩德峰来到古柏生长地,看到树根处已经培土,周边水泥护墙加以固定,但树根的土方被几天前刚下过的暴雨冲塌了一角。“这不行,还得督促有关部门继续固定。”彭江波看着塌方处说。

今年3月,彭江波、韩德峰下乡办案路过这里,看到了这棵古柏有倾倒的危险。

检察干警对此展开了深入调查,又多次到现场勘验。勘验得到的数据:该棵古柏树围252厘米,胸径80厘米,临沟半幅根部土壤塌陷严重,树根裸露半弧800厘米,根部形成约230厘米深的空洞。

他们向村民和村干部了解到,古树保护单位存在未依法履职情况。有村民说:“希望检察院出面及时帮助救救这棵树,不要让它倾倒。”

3月31日,渑池县检察院向该县自然资源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该部门对这棵古柏按照古树名木普查建档技术规定进行检测登记、挂牌保护,对这棵古柏树根部塌方问题进行技术修复,对全县古树名木进行彻底排查登记,制定全县古树名木保护的规范制度。

该县自然资源部门接到检察建议之后,立即启动对古树采取砌边坡、培土扶壮等修复措施,消除了古柏树的倾倒危险。

为规范全县古树名木的保护,根据检察建议,5月28日,渑池县绿化委员会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了《渑池县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规定绿化委每五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古树名木普查,对已登记挂牌的古树名木要依据就近原则明确养护责任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砍伐和擅自移植古树名木,违反规定的依法追究刑事、行政和民事法律责任;对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古树名木,未经主管部门审核,不得私自买卖、转让。

彭江波说:“下一步,我院将继续督促县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建议要求落实古树名木保护职责。”(刘立新 王爱霞)

编辑:温远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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