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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检察当好“护薪人”“护航员”

2021-05-26 17:15:51 来源: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周宵鹏 通讯员谷晓哲

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河北省检察机关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专项检察活动。《法治日报》记者近日从河北省人民检察院获悉,专项检察活动中,河北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违法犯罪案件51件,提起公诉20件20人,为1100多名农民工追回被拖欠工资539万余元。

彻底解决陈年旧案

张家口市张北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发现,董某自2019年下半年拖欠70名农民工工资41万余元,虽经劳动监察部门多次催缴仍拒不支付。2020年初,张北县公安局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董某立案侦查,但因其尚在哺乳期未采取强制措施,后董某潜逃。

张北县检察院立即成立由主管副检察长带队的专案组及时与公安机关沟通,加大网上追逃力度。2021年3月5日,董某被抓获归案后拒不认罪,检察机关在前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的基础上,短时间内完成对董某的审查逮捕。鉴于正值春耕节点,农民急需资金购买种子、农业机械,检察机关向董某和其家属释法说理,促使他们深刻认识到行为的严重性。目前,其家属正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农民工工资。

2020年12月,河北省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切实将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犯罪作为服务社会稳定大局的重要政治任务摆上议事日程。各级检察机关纷纷成立专项检察活动办公室或专班,迅速开展工作。

河北各市县检察机关通过查询、审查“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公安机关立案登记信息,开展法治宣传,受理群众举报等方式,对3年来300多起拖欠农民工工资刑事、行政处罚案件逐一建立清单台账,重点监督所发现的问题线索,彻底解决了一批涉及农民工人数多、拖欠金额大的陈年旧案。

精准打击宽严相济

专项活动中,河北检察机关精准打击犯罪,既对恶意欠薪案件依法快捕快诉,也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切实服务保障疫情常态化防控下企业健康发展。

河北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负责人介绍说,该院建立加强提前介入、重大敏感案件上级把关、依法快捕快诉三项制度,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案件,及时启动快诉程序,办案周期同比缩短一半以上。

张某某拖欠522名农民工工资1307万余元,虽经多方协调,但仍拒不支付。霸州市人民检察院针对其涉案情节、认罪态度等,依法提出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的量刑建议被法院采纳,给予侵权者以强力警示。

办案中,河北检察机关准确把握定罪标准,注意把握企业因资金周转困难拖欠劳动报酬与恶意欠薪的界限,防止打击犯罪过度化。对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作出存疑不批准逮捕决定,对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同时,河北检察机关坚持少捕慎诉慎押理念,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积极复工复产、开展生产自救、努力保就业岗位作为审查逮捕、起诉的重要因素,已对16起欠薪主体履行义务完毕、获得被害人谅解的犯罪嫌疑人分别依法作出不批捕或不起诉决定。

张家口市宣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白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中,白某拖欠20多名农民工工资76万余元达5年之久,导致大量农民工不断信访。宣化区检察院考虑到企业经营确有困难,积极释法说理,向其阐释相关刑事政策,白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筹措资金付清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最终,宣化区检察院对白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不仅使拖欠长达5年之久的农民工工资得到足额发放,更使白某的企业继续正常经营,避免了工人失业问题的发生。

化解矛盾综合治理

专项活动中,河北各地检察机关注重加强与劳动监察、公安机关、法院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健全完善劳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配合机制,充分运用“两法衔接”信息平台实现农民工讨薪案件信息共享,提高办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的质效,通过案件线索移送反馈、信息资源共享等方式,及时发现监督线索,有效整合资源,分类应对,系统治理,形成部门工作合力,多方联动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衡水市人民检察院与该市住建局、人社局、信访局、公安局、法院、司法局联合成立衡水市建筑领域联合清欠专班工作领导小组,由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专人,驻市住建局共同为农民工提供法律咨询、研究治理欠薪问题。涉及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不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由司法部门提供法律帮助,同时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全面跟进;涉嫌刑事犯罪的,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提前介入,密切关注案件定性和走向,依法开展监督活动,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时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

专项活动中,河北检察机关积极参加劳动监察等领域综合治理,紧盯重点地区、领域、问题,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堵塞行业漏洞,对责任主体予以训诫批评教育、督促履行、协调追欠追赃,既当农民工的“护薪人”,又当企业的“护航员”。

唐山市迁西县人民检察院排查发现,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善,拖欠107名农民工工资64万余元近10年,导致农民工持续上访。该院办案组实地查看,在支持农民工依法进行民事诉讼的同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企业复工复建提供便利,盘活资金链,促使企业筹措资金于今年春节前,将拖欠工资陆续发放到位。

针对企业未依规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程款未优先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等问题,迁西县检察院积极向相关部门制发检察建议,起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良好效果。

“严厉打击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犯罪,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不仅是落实党中央乡镇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也是检察机关落实‘以人民为中心’执法理念的具体体现,更是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具体举措。”河北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编辑:温远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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