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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联手化解一起十年信访案

江西南昌:“老大难”信访案件融入综治实体化办理元素

2021-01-11 17:48:50 来源: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周孝清 通讯员李铭

2021年1月6日中午12点半,在历经三个多小时的艰难调解之后,一场十年信访积案终于得以化解。两位耄耋之年的老人作为对立的当事人双方,现场握手言和,重拾往年同窗情谊。而这场“破冰”行动,是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开展综治实体化运作、主动将服务人民群众的工作“延伸至最后一公里”的有效尝试。

沈老和邹老(均为化名)是某大型国有企业的技术工人。1997年退休后与他人一起共同组成设备维修队,以技术继续为原厂服务。合作近五年后沈老离开维修队。沈老隶属的维修一队队长于2006年12月病故,之后由邹老给一队队员结算剩余工资。沈老于2007年至2008年两年间共从邹老处领取工资9.8万元,但沈老认为邹老还有工程款未与其结算,已结算的工程款存在虚增成本导致其应分得的利润减少。

为此,沈老于2011年起至2020年十年期间共向公、检、法报案或提起刑事自诉共计十四次,要求司法机关以侵占罪或职务侵占罪、诈骗罪追究邹老刑事责任。2020年沈老就审判机关两次的生效裁定向南昌市检察院两次申请法律监督,检察机关认为沈老所提出的职务侵占或诈骗其合法所得,实际是其与邹老之间因领取劳务工资引发的经济纠纷,故而认定法院生效裁定处理适当,其申诉理由不成立,不予支持。

沈老因同一事情起因,重复多次向司法机关寻求公正的特殊信访经历,引起了南昌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高度关注,在受理其向该院第二次提起的刑事申诉案件、并依法作出不予抗诉决定之后,承办人决定全力为老人开展化解矛盾工作,打开老人心结。但是,按照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的公开听证程序,只能让听证员评议检察院不予抗诉的决定是否正确,并不能有效解决沈老寻求经济补偿的诉求,所以刑事申诉案件公开听证程序显然无法解决其实质问题。对这一起“案结事未了”的信访案件,承办人决定将本案的化解矛盾工作纳入人民调解范围,于是主动与西湖区检察院、西湖区南浦街道党群工作室、邱娥国工作室对接,要求各部门合力,助力本案矛盾化解。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前提下,新年的第六天,在西湖区南浦街道党群工作室、邱娥国工作室,多部门派出的人员合力为两位老人召开了调解会。南昌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担任了调解会主持人,志愿者调解员三人、双方当事人四人、记录员等共十人出席了调解会。调解会上通过举证、质证、答辩环节,沈老和邹老充分地表达了两人的观点,交换了意见,不仅消除了十年的隔阂和怨恨,还重拾了往日的情意,调解会最后以邹老补偿沈老一万元达成调解协议。

南昌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表示,该信访案的成功调解,是检察机关充分运用综治化运作模式的有效探索,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加强与街道、社区等综治部门的协调配合,对一些“老大难”的信访案件融入综治实体化办理元素,从而开辟一条化解矛盾、服务群众的新路径。

编辑:温远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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