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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手头的涉黑案,得靠你们了”

荆州法官杨军牺牲在扫黑除恶一线

2021-01-11 17:48:50 来源: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刘志月 通讯员田勇

“还是让给年轻人吧,他们正是成长的关键时候,可以更好地激励他们奋进。”这句杨军面对荣誉评选时常说的话,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夏继亚再也听不到了。

2020年12月1日,杨军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追记一等功。这一次,杨军再也不能推辞。52岁的杨军,已经离开他心爱的法官岗位近半年了。

2020年7月25日晚,沙市区人民法院原刑事审判庭庭长杨军在连续工作22天后,突发疾病被紧急送医。

“我手头的涉黑案时间比较紧,得靠你们帮忙了。”7月27日,进手术室前,杨军与沙市区人民法院院长邹应斌通话时说。

7月29日凌晨2时许,经抢救无效,杨军的生命走到终点。

“公正就是法官的初心使命,是法官的生命,是一辈子的坚持。”杨军生前常对同事这样说,他也是这样做的。

2018年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推进之时,“5·12”专案进入起诉阶段。为获取非法利益,5名被告人长期把持一小区沙子水泥供应销售,采用言语威胁、滋扰、聚众造势等非法手段排挤、驱赶竞争对手。

该团伙一经查处,就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有人提出:“必须办出声势、震慑犯罪!”

仔细研究案情后,“老刑庭”杨军敏锐地觉察到,该案犯罪行为并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特征,更符合恶势力犯罪集团表现。

“涉黑还是涉恶,如何认定?”不同的声音萦绕在杨军耳畔。

“社会影响再大,也不能突破法律。”最终,杨军依法将本案认定为恶势力集团犯罪。

2016年底,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逐步推进,老法官陆续退休,年轻法官尚未补足,杨军成为沙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唯一一名员额法官。从事司法审判工作20余年,杨军没有一件案子因裁判不公被投诉、举报,审理的近4000件案件,无一错判。

沙市区人民法院大厅内,办案标兵宣传栏鲜红醒目,杨军的照片居于首位。

2020年上半年,受疫情影响,实际工作时间不足4个月,杨军个人审结案件99件,相当于每个工作日至少办结1件案子。

148页近10万字的判决书,将4152名受害人的每一笔钱款查得明明白白,每一笔退赔算得清清楚楚。

说起“恩师”杨军审理的一起涉案金额13亿余元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沙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新晋员额法官张志浩眼里满满都是敬佩。

2019年底,得知案子到了法院,不少集资参与人蜂拥而至,找到承办法官杨军“催进展”“哭损失”,有的甚至向他“骂不公”来宣泄情绪。

面对社会关切、受害人的期待,身处矛盾中心的杨军不敢懈怠,“啃”卷宗、查证据、封财产、广论证。他把所有精力都用在细节核实、证词推敲上,硬是用最短的时间“啃”下了200余本卷宗,案件如期宣判。

张志浩明白,这起案件如期宣判的背后,是杨军一个又一个不眠之夜。

“刑事审判在于为民,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忧,努力让群众在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感受到司法温度。”杨军生前常跟庭里年轻同志说。

“杨法官,这是一点心意……”一名被告人家属在小区门口“堵”住了正要回家的杨军。

“希望您高抬贵手,把我老公的案子判缓刑,我们一家会重谢您。”被告人妻子边说边塞上礼物。

“法律怎么规定,法官就怎么判。关于案子有什么话,我们法庭上说。”杨军告诫。

干净干事、清白做人,“黑脸包公”杨军不近人情,名声在外。

杨军深知,法官有权,一纸判决能改变当事人的命运;法官无权,行使的是国家赋予的审判权力,唯有公心用权,方能问心无愧。

2020年10月27日,杨军生前未能办理完的“6·03”房地产领域涉黑案一审宣判:主犯毕某获刑19年,其余1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至1年。

“要是杨军还在,看到这个结果,他一定会很欣慰。”沙市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绍军说。

编辑:温远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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