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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获刑

2019-06-17 18:11:25 来源: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李佳洋/摄 

法制网讯 记者罗莎莎 通讯员孙忠玲 近日,江苏省首例涉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21人因犯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或者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至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至三万元不等。

经查,去年4月至6月间,被告人袁某、杜某、迟某等21人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非法收购、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穿山甲及熊掌。案中被告人互相印证的收购、出售的穿山甲为11只。这些穿山甲经过多次转手,悄悄流向餐饮行业,流入贪食野味的顾客口中。该案依法扣押穿山甲活体7只、冻体39只,穿山甲鳞片若干,穿山甲制品2袋。审理期间,21人已就民事部分共同赔偿了88万元资源补偿费,共同承担了专家咨询费1万元,并已在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编辑:温远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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