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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血透患者感染丙肝事故 16人被问责

2019-05-30 20:14:54 来源: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制网记者罗莎莎

5月27日,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发布通报,5月13日,东台市卫健委接到该市人民医院报告,该院血液净化中心血透患者中新发生丙肝抗体阳性,疑似发生院内感染。

随后,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卫健委第一时间组织专家组到现场指导调查处理工作。经对所有血透患者的筛查检测,共诊断确认丙肝病毒感染69例。专家组调查认定,此次事件是一起因医院院内感染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院内感染事件。

此前,东台市卫健委医政科科长曹国平在相关媒体采访时表示,发生血液透析患者感染丙肝事故的血透室即将关闭,现阶段正在该院进行透析的患者将转移至东台市中医院血液净化中心继续治疗。《法制日报》记者从东台市委宣传部了解到,受感染的病人目前已转移并继续接受治疗。

据央视报道,2019年4至5月间,几十名在江苏省盐城市东台市人民医院接受血液净化技术的患者被先后检测出感染丙肝病毒。血液透析患者由于共用透析器材及接触密切,被认为是感染HCV的高危人群。

5月13日,东台市人民医院血液净化中心发现一例丙肝抗体阳性病人,随后院方对在院进行血液透析治疗的161名患者进行筛查,5月16日筛查结束后发现,共有69人感染丙肝病毒,其中男性50人,女性19人,年龄最大者77岁,最小者26岁。

5月16日,东台市卫建委向盐城市卫建委上报该情况。16日晚,江苏省和盐城市组织了15名专家,进驻东台市人民医院开展调查处置工作。19日,国家卫建委派出专家组到达东台。

经专家组成员会诊,在5月17日,确定了对69名感染者的治疗方案,即对69名感染者使用“择必达”药物进行抗病毒治疗。其中,11名转氨酶高于200的病人,入院治疗;另外58人进行门诊治疗,在此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由院方承担。

通报还称,根据国家、省、盐城市卫健委要求,东台市正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院感风险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并责令东台市人民医院根据专家组意见,针对存在问题,迅速落实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到位。截止目前,已有16名相关人员被问责,其中东台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院长殷卫国和分管副院长宋小平免职处理。

近年来,血透病人院内感染丙肝事件亦有发生。2009年至2011年,山西、安徽、河南、辽宁等地多家基层医院均被曝出血液透析病人感染丙肝事件。为降低发生医院感染的风险,原卫生部在2010年公布的《医疗机构血液透析室管理规范》中要求,携带乙肝、丙肝病毒、梅毒螺旋体及艾滋病病毒的患者应当分别在各自隔离透析治疗间或者隔离透析治疗区进行专机血液透析,治疗间或者治疗区、血液透析机相互不能混用。

东台市委宣传部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最重要的事情就是让受感染的病人安心接受救治。当记者问及是否有司法机关介入时,该负责人表示暂时没有,但追责不会到此为止。

对于事件后续发展,法制网记者将持续关注。

编辑:温远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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