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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酒后妨害民警执行公务被刑拘

济南天桥警方依法查处一起妨害公务案

2019-04-25 16:17:52 来源:法制日报--法制网 作者: -标准+

法制网济南4月25日电 记者 徐鹏 4月21日凌晨零时许,济南市公安局天桥区分局黄台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一名男子酒后无故大声辱骂过往群众,影响了附近居民的正常休息。

接到报警后,黄台派出所值班民警刘玉荣立即带领辅警魏希峰、于强赶到现场,在东小杨庄胡同内发现该男子。民警上前询问情况时,该男子不仅拒不配合,反而无端谩骂、侮辱民警。民警多次警告该男子,明确告知其谩骂、侮辱民警,阻碍执行职务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但是该男子置若罔闻,仍旧辱骂民警,甚至两次动手掌掴民警。民警依法果断采取措施控制该男子,并将其强制传唤至派出所。

与此同时,天桥警方立即启动民警维尊维权程序,分局维权办组织督察、法制、刑警等部门联合展开调查。经过查阅处警现场录像及询问处警民警、辅警、报警人,讯问犯罪嫌疑人,现已查明:4月21日凌晨零时许,寇某(男,54岁,济南人)酒后行至天桥区东小杨庄时,无故大声辱骂过往群众,影响附近居民正常休息。接到报警后,黄台派出所值班民警带领辅警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在此过程中,寇某拒不配合民警工作,并无端谩骂、侮辱甚至两次掌掴处警民警。

目前,寇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天桥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在此,天桥警方重申:人民警察依法履职是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配合人民警察执行公务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任何恶意阻挠或者以暴力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必将依法受到严惩!

编辑:马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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