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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 | 法援之光守护迷途少年

2026-01-30 14:35:31 来源:开封司法行政在线微信公众号 -标准+

2025年4月,时年16周岁的罗某某伙同其他未成年人,在河南省开封市杞县、河南省开封市通许县两地先后实施两起盗窃行为,共窃得现金4500元。案发后,罗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通许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通许县检察院以一审判决漏判属适用法律错误为由提起抗诉,因此该案件进入二审程序。由于被告人罗某某系未成年人且未委托辩护人,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通知开封市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2025年9月5日,开封市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此案后,立即指派河南凌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宁及实习律师王荟共同承办此案。两位律师第一时间会见被告人,全面查阅案卷材料,深入了解案件细节及罗某某的家庭背景、成长经历。经了解,罗某某父母早年离异,其成长过程中缺乏足够的家庭关爱与管教,法律意识较为淡薄。辩护律师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辩护思路,着力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争取最有利于其改造回归的处理结果。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律援助律师提出了多角度、专业化的辩护意见:一是立足事实与法律,认可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同时全面梳理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情节;二是强化情理法交融,详细阐述罗某某的成长背景、犯罪动机、认罪悔罪表现,提出其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较小;三是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引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专门规定,建议法庭充分考虑有利于未成年人教育和矫正的因素;四是积极促进赔偿谅解,协助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沟通,促成经济赔偿,修复社会关系。

在二审庭审期间,辩护律师提交了新的赔偿凭证及谅解材料,并进行了详实有力的辩护陈述,法庭对此予以认真听取。

案件结果

最终,罗某某被以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案件审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充分考虑了其未成年、坦白、认罪认罚、退赔谅解等情节,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本案中,开封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承办律师充分践行特殊、优先保护原则,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理念贯穿辩护工作全程。通过专业高效的辩护服务,既切实保障了未成年被告人的诉讼权利,确保其获得公正审判,又实现了惩戒与教育功能的有机统一,在维护司法严肃性的同时,为迷途少年创造了改过自新的宝贵机会。

近年来,开封市法律援助中心持续深化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通过组建专业化服务团队、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与法院、检察院、妇联等单位形成保护合力,为未成年人提供涵盖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法律咨询等在内的全方位法律服务,有力筑牢了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屏障。

未来,开封市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秉持"应援尽援、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以法治阳光照亮每个孩子的成长之路,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坚实的法治保护伞。

编辑:刘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