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值班律师史冲冲收到一面来自当事人赠送的锦旗,“仁心智术 济困扶危 崇法明德 律师楷模”十六个大字熠熠生辉。
2025年11月,汪某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经核实,汪某系智力四级残疾,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符合法定通知辩护情形。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在接到公安机关提供的法律援助通知书后,迅速指派史冲冲律师为汪某提供法律援助。此后,史律师全程跟进案件,在案件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仍继续担任其辩护人。
审查起诉阶段,史律师深入剖析案件细节,从受援人的主体特殊性、涉案财物价值认定、主观动机及事后态度等多维度展开论证,更以严谨的法律逻辑撰写了长达8页的法律意见书。意见书条理清晰、论据充分,重点围绕“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对罪责认定的根本影响以及程序处理应体现宽宥精神等核心要点展开论述。
最终,检察院采纳了史律师的专业意见,对汪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有效维护了受援人的合法权益。这一案件的成功处理,彰显了法律援助制度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作用,更体现了法律援助工作者始终秉持专业精神和人文关怀,用实际行动践行法治精神的责任担当。
未来,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将继续坚守初心,用实际行动诠释“崇法明德 济困扶危”的宗旨,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编辑:刘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