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的一天,一位头发花白、步履蹒跚的老人在女儿的搀扶下,缓缓走进吉林省吉林市一家律师事务所,把一面锦旗递到了两位法律援助律师面前——“法律援助伸援手,为民维权解民忧”。
老人任大明,今年六十三岁,是一名在工地干了大半辈子的农民工。去年秋天,他在一处建筑工地平整土地时,脚下的土方毫无征兆地塌了下去,他重重摔进沟里,从此再也没能靠自己站起来。诊断书上的字冰冷而残酷:腰椎骨折,神经损伤,劳动能力完全丧失。
年过退休年龄,却无分文养老金,高昂的医疗费用全靠向亲友苦苦挪借,家中早已债台高筑。一审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十五万元工伤赔偿,但用人单位很快提起了上诉。
任大明的家人找到了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两位法律援助律师办理此案,他们迅速调阅了一审的全部卷宗,心里有了底:对方虽然上诉,但判决本身无懈可击。
开庭那天,法律援助律师清晰阐述一审判决的严谨与正确,同时针对上诉人“应由保险公司赔付”的推责主张,法律援助律师精准援引《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此外再从情理角度,详尽呈现任大明年迈无依、举债为生,生活陷入极度困难,拖延支付严重影响了受援人的基本生活保障,进一步加剧了任大明的困境。
庭审后,法官主动与上诉方进行了沟通。在法官的耐心释明和居中斡旋下,双方达成和解,十五万元赔偿款全额汇入了任大明的账户。从法律援助介入到款项到账,不到一个月,这笔钱,结清了拖欠的医药费,也让任大明能安心接受后续的治疗。
这面锦旗很轻,又很重。它承载的是一个人的转机,一个家庭的希望,也是法律的温情守护,法律援助律师的倾心付出。(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刘海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