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利民
8月22日22时30分许,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色达县公安局情指中心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放于家门口的车辆遭撞击损毁,肇事车辆案发后当场逃逸。情指中心随即指令交管大队前往处置。
接到情指中心指令后,交管大队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开展勘验处置。经勘察,该案案发地段无公共监控覆盖,被撞车辆未配备有效行车记录仪记录,案件无直接取证依据,存在线索稀缺、取证困难、侦破难度大等诸多难题,给案件侦办工作带来极大阻碍。为切实保障群众财产安全,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径,维护辖区良好道路交通秩序,办案民警坚守为民初心,放弃休息时间,持续开展大量走访排查、视频溯源、路段轨迹追踪及实地巡查工作。通过多日日夜摸排线索、反复比对监控画面,最终锁定嫌疑车辆特征。
9月4日,办案民警在色柯镇鑫汇汽修厂查获涉案轻型小货车。通过视频影像比对、驾驶员询问核实等取证工作,最终确认该车辆为本次交通肇事逃逸车辆,驾驶员也为交通肇事逃逸驾驶员。随即民警将其带回交管大队,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依法作出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