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利民 通讯员 郑丽霞
交通无小事,安全大于天,日常行车中,不少驾驶员心存侥幸,漠视交通规则,各类违法不仅扰乱道路秩序,更暗藏极大安全隐患。近期,四川德阳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严查路面交通违法行为,现对三起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以案警示、敲响警钟。
案例一:货车车厢违法载人,超员载客重处罚
近期,什邡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在什邡市湔氐镇洛小路路段开展路面巡查时,查获杨某驾驶川 F5***5轻型栏板货车违法载人。经现场核查,该货车核定载客2人,实际共载9人,其中8人违规搭乘于货车车厢内,安全隐患极大。杨某驾驶载货汽车违规载客的违法行为,严重危及乘车人与道路过往车辆安全。什邡公安交管大队依据相关法规,对杨某处以罚款1900元,驾驶证记3分。
案例二:货车违法载人载务工人员,依法处罚并责令转运
德阳市旌阳区公安交管大队在108国道旌阳区黄许镇仙桥村路段开展执勤检查时,查获陈某驾驶车牌号为川F*****的轻型普通货车涉嫌车厢违法载人。经现场核查,该车车厢内违法乘坐人员6人,均为附近务农工人。德阳市旌阳区公安交管大队依法对陈某实施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3分,同时责令陈某将超员乘客安全转运。
案例三:重型货车超载超百,依法处罚绝不姑息
中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在中江县 S416线111公里+804米黄鹿镇梨园路路段开展执勤检查时,查获机某等4人分别驾驶车牌号为川 UU***1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甘 N***5挂等4辆重型货车涉嫌超载。经现场核查,这4辆货车的载货重量均超过核载质量100%,中江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依法对机某等4人实施驾驶货车载货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100%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2200元,驾驶证记6分。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