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杨傲多
近日,四川省内江市资中县公安局成功救助6只误入村民废弃烟囱的猫头鹰幼鸟,民警化身“暖心守护者”悉心照料,用实际行动践行生态警务职责,守护野生动物生命安全,传递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正能量。
5月11日,资中县公安局铁佛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家中废弃烟囱内发现数只不知名幼鸟,幼鸟体型弱小、无法自主活动,村民担心其安全,又因无法辨别种类,不敢擅自处置,遂向警方求助。接警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只见烟囱内6只浑身覆满绒毛的幼鸟紧紧依偎,状态虚弱。
考虑到幼鸟身体脆弱,且疑似为野生保护动物,民警现场做好防护,第一时间联系资中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同步指导村民做好现场保护,避免惊扰幼鸟,等待专业力量处置。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抵达后,经专业鉴定,确认6只幼鸟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均处于幼年阶段,尚不具备飞行、自主觅食能力,初步判断为不慎坠落巢穴后误入烟囱被困。
猫头鹰是生态系统中的重要益鸟,主要以鼠类为食,对控制鼠害、维护生态平衡、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严格保护。为确保幼鸟得到妥善照料,民警将6只猫头鹰幼鸟小心转移至公安局办公区域,搭建临时温暖巢穴,开启悉心照料模式。
照料期间,民警根据猫头鹰食性,准备新鲜肉类并切成细碎适口的小块,耐心引导幼鸟进食;针对幼鸟初期胆怯怕生的状态,民警轻柔呵护,逐步消除其戒备心理,让幼鸟顺利进食、恢复体力。同时,民警定时查看幼鸟身体状态,及时清理栖息环境,全力保障它们的生存安全,平日里严肃的警营,因这些小生命的到来充满了温情与暖意。
经过民警一天的精心照料,6只猫头鹰幼鸟精神状态明显好转,活力逐渐恢复。5月12日下午,资中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按照相关规定,将6只猫头鹰幼鸟安全移交至资中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由专业人员开展进一步体检、养护,待其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后,将放归自然,重返适宜栖息地。
资中公安在此提醒广大群众,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类的朋友,非法捕捉、饲养、伤害野生保护动物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群众若发现受伤、迷途、受困的野生动物,切勿擅自处置、饲养,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或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由专业人员开展科学救助,携手共同守护生物多样性,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记者了解到,资中县公安局始终坚守生态警务使命,持续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力度,常态化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巡查、宣传及救助工作,严厉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以公安担当守护辖区生态环境,全力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良好局面。
编辑:梁梦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