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利民
近日,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县公安交管大队民警在峨边至毛坪路开展巡逻时,发现一辆轻型普通货车货厢里面坐满了人,民警立即将车辆拦下进行检查。

经检查,该车核载5人,实际搭载了8人。经民警询问,驾驶人杨某某称其一家在毛坪镇亲戚家吃完饭后准备回毛坪镇等分村,由于路程不是太远,便想图方便“挤一挤”。
民警对驾驶人杨某某及乘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扣留了车辆,责令驾驶人杨某某安全转运了乘员。公安机关交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杨某某驾驶载货汽车违反规定载客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五百元的行政处罚,并对其驾驶证记3分。
编辑:梁梦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