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利民
为严厉打击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近日,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秩序一中队在省道213线研经镇五同村路段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期间,张某某驾驶车辆行驶至检查点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执勤民警现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5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经询问核实,张某某供述其于前一晚与朋友聚会时饮用了大量白酒,自认为经过一夜休息已完全“酒醒”,便心存侥幸驾车上路,不料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公安机关依法对张某某处以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并处罚款一千六百元的行政处罚,驾驶证记12分。面对处罚结果,张某某懊悔不已,坦言深刻认识到“隔夜酒”的危害及侥幸心理的严重后果。
编辑:梁梦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