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利民

近日,邹某某醉酒驾驶一辆摩托车,沿四川省峨眉山市秀川路从川主方向往秀湖大道方向行驶,当车辆行驶至秀川路与西环路红绿灯路口处时,车辆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闯红灯通行,随后与马某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造成邹某某受伤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后经鉴定,邹某某体内血液酒精含量为85.2mg/100ml。峨眉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随后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邹某某无证、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行经案发地路口处违反交通信号灯通行,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案发后办案民警在调查中通过公安交通管理应用平台查询到,邹某某因多次无证、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
目前,邹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峨眉山市公安局刑事立案侦查。
编辑:梁梦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