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利民 通讯员 李慧琴
近日,四川省成都市蒲江县人民法院开展了“庭审开放日”活动,邀请蒲江县职业中学80余名学生零距离旁听一起刑事案件庭审,通过“沉浸式”法治课堂,让学生们接受生动、深刻的法治教育,真切感受司法的威严,更在心中播下“学法、知法、守法”的种子,筑牢法治安全防线。
学生旁听的这起案件,被告人陶某某得知自己的“女朋友”李某(15岁)被杨某某欺负后,与古某(15岁)一起邀约范某、倪某、韩某(三人均另案处理)及王某(15岁)、何某(15岁)、张某(15岁)到约定地点殴打被害人杨某某。其间,按照被告人陶某某的安排,倪某与范某一起在某市某区购买一把西瓜刀。后在约定的本县某空地处,被告人陶某某与上述人员用拳头、树枝、脚等殴打杨某某,被告人陶某某用刀背砍杨某某的背部,王某用西瓜刀架在杨某某的脖子上恐吓,最终造成杨某某受伤。
庭审中,被告人陶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陶某某持械聚众斗殴且纠集多人参与,造成被害人受伤,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被告人陶某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手段、作用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判处被告人陶某某有期徒刑一年。
庭审结束后,本案审判长李法官对前来旁听的青少年学生们释明:其他几名参与的未成年人因在案发后积极赔偿,取得了被害人谅解,检察院依法作不起诉决定,并对上述人员进行了训诫,责令其认真反省,要求其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随后,李法官详细讲解了持械聚众斗殴的危害及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引导青少年们在日常生活中应当遵纪守法,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杜绝违法犯罪行为。
参与庭审旁听的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庭审更加深刻认识到了聚众斗殴的危害性和法律的严肃性,进一步提升了法治观念,今后一定会加强自我约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法官提醒,法律底线不可触碰,聚众斗殴可能构成犯罪。它不是“打群架”那么简单,而是触犯了刑法的违法行为,即使是未成年人,达到一定年龄和情节,同样要承担刑事责任,可能被判处刑罚,而且会对今后的学习、工作、生活产生负面影响。遇到矛盾,第一反应要冷静,通过老师、家长或法律途径解决,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编辑:徐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