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马利民
7月1日早晨八点,四川省大竹县人民检察院一楼大厅准时更新2025年第二季度的“竹检之星”公示栏,于通江的名字赫然在列——那是因为他办理的一起案件入选全省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加强社会工作服务优秀案例。“这‘星’,可真是不好摘。”于通江带着笑感慨,“走吧,核心业务数据深度分析会马上开始了,继续‘摘星’去。”围观干警步履匆匆离开,眼神中充满干劲……
2024年10月,大竹县人民检察院根据不同维度和标准将办案质效评价纳入《“竹检之星”分级评选办法》,“摘星”次数成为干警评先评优、职务职级晋升、绩效奖金发放的重要依据。通过深化办案质效评价结果运用,该院进一步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这“三大基石”,在有限的资源下激发队伍的最大潜能。
为业务态势“把好脉”
“刑事诉讼监督立案同比下降16.57%,监督撤案数量基本持平……数据波动不算大,但要关注干警是否存在思想松劲懈怠的问题,开展监督、挖掘线索的主动性是否有所降低?”近日,在一次核心业务数据深度分析会上,大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武尚志问道。
“这个情况在我们收到案管部门的第一次预警后就已注意到了,目前正在针对监督力度不足的问题开展排查梳理,重点看是否存在应当监督而未监督到位的点位。同时依托侦监协作办公室实质化运行,强化对侦查活动的实时、常态化监督。”第一检察部主任罗丹丹分析问题后,提出进一步压实办案干警监督责任,开展更加务实有效的侦查监督工作业务培训,从而弥补暴露出的短板弱项。
这样的核心业务数据深度分析会在大竹县人民检察院每两个月都会召开一次。由案管部门精选反映“四大检察”履职效能的核心业务数据,动态监测异常波动、提前预警提醒,为业务部门改进办案工作提供靶向参考。
青年干警何爽负责收集和处理业务数据,在对近三年办理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专项态势分析时,发现在已判决的性侵未成年人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的提起率不足20%,而其中获得法院实质支持(如精神损害赔偿、医疗费用等)的比例更低。
“案管部门在进行类案分析后,发现在性侵案件中未成年被害人民事权益保护方面,存在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依据不足、支持起诉制度效能发挥受限等情况。”武尚志介绍,去年以来,大竹县人民检察院围绕重点案件类型、重点办案领域等开展“小专项”分析,共分析发现业务数据异常点位5个,流程监控风险点12个,有力打通办案梗阻堵点。
2025年5月,根据识别出的典型性问题,该院撰写《性侵案件中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问题研究》被《人民检察》刊发。“是鼓舞,也是鞭策。”作为论文撰写人之一的何爽,获评该季度“竹检之星”。
为案件监管“织好网”
下午三点,刚打开“智慧案管”,监管预警栏自动弹出“认罪认罚未制作具结书”的提示,综合业务部主任李达莉立刻锁定这条预警。
根据详情页信息,李达莉拨通了承办检察官张晓敏的电话:“‘智慧案管’刚刚触发一条预警信息,显示在你办理的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中,犯罪嫌疑人已认罪认罚,但认罪认罚具结书未入卷,请立即核实情况。”半小时后,系统显示该案认罪认罚具结书已入卷,预警图标随之消失。“这样的情况偶有发生,大多是被其他事耽误忘记,需要我们及时提醒。”李达莉在监控日志中详细记录了预警内容、沟通情况、检察官反馈及处理结果。
作为业务监管辅助系统的“操盘手”,这样的预警提醒已成为李达莉的日常。“案件的办理流程、案卡填录、文书制作等会全面跟踪监督,涉案财物管理、诉讼权利保障、案件办理期限等也会‘重点监控’。”李达莉告诉记者,该院将数智赋能与重点监控衔接,充分运用“智慧案管”“数检通”等业务监管辅助系统,通过“智能全面校验+人工重点提醒”模式,实现全面“安检”,确保案件各环节办理规范。
在案件受理环节,业务监管辅助系统能智能校验精准拦截瑕疵案卡信息,保障案件流转起点的准确性,杜绝“带病上路”。在审查起诉环节,系统预警结合专人“点对点”提醒,对诉讼权利保障、案件办理期限、涉案财物管理等流程全面监控,保障诉讼程序严谨高效。在审查判决环节,提示存在案卡信息和判决文书比对不一致的情况,倒逼承办人关注案件最终办理质量。
去年以来,这套“安检”组合拳持续发力,该院开展流程监控40余件次,发布业务监管通报3次,核查修订各类业务数据60余条。李达莉在业务监管中发现办理的“陈某某危险驾驶案的质量评查案”被评为四川省检察机关业务管理典型案例,成为该院首个“四大检察”案例以外的“竹检之星”。
为质量赋能“提好问”
五楼的会议室里,氛围严肃而热烈,一起重大复杂的诈骗案正摆放在检察官联席会议的桌面上。
“被害人陈述与犯罪嫌疑人之间有正常经济往来,如何区分行为系民事欺诈还是刑事诈骗?”“有哪些证据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非法占有的目的?”“对犯罪嫌疑人涉案财物的查封、扣押程序是否符合最新规定,有无瑕疵?”“本案诈骗数额如何认定?犯罪嫌疑人案发前已归还被害人的金额是否应当从认定的诈骗数额中予以扣除?”研究案件后,与会检察官从证据矛盾、事实疑点、程序瑕疵、指控体系、法律适用五个角度层层下探发问。
这番“灵魂拷问”并非止于讨论,而是直接转化为案件办理的质效提升。围绕“非法占有目的”这一核心争议点,承办检察官补充调取了关键证人证言、微信聊天记录和被害人转账记录,有力驳斥了嫌疑人辩解,夯实了诈骗罪的定性。同时针对认定诈骗数额证据较为薄弱的情形,进一步梳理了本案资金流向和通讯记录,清晰勾勒出犯罪嫌疑人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的过程,构建了指控闭环。
“为了严防错捕、错诉情况的发生,所有刑事案件在作出捕与不捕、诉与不诉等决定前,均应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党组副书记、常务副检察长刘兆芬说,“一问证据之间有无矛盾,二问犯罪事实有无疑点,三问侦查取证有无瑕疵,四问证据体系是否完整,五问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根据该院严防错捕错诉“五必问”机制,所有提交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的刑事案件和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审查的重点案件,均应当做到这“五必问”。
“要进一步提高案件审查质量,每一起案件都必须经过重重‘审问’。”将办案质效评价纳入《“竹检之星”分级评选办法》以后,该院办理的7起案件陆续获评全省典型、优秀案例,承办检察官也分别入选相应季度“竹检之星”,检察干警内在动能不断被激发,创优争先氛围持续火热。
“‘三个管理’一个都不能少、一个也不能掉队。我院将立足基层办案、队伍实际,紧扣堵点难点,用好办案质效评价,一体抓好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持续提升检察管理能力和水平。”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亚南说。
编辑:牛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