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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资阳: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绿水青山

2024-01-10 11:19:01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水更清了,天更蓝了,生态环境的好转,大大提升了我们村民的幸福指数!”谈到如今的姚市河水质和周边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姚市河流域的村民赞不绝口。

这条给村民带来幸福感的河流,一度被污染问题严重困扰。该河由安岳县流经重庆辖区,其水体污染涉及面广、持续时间长、成因复杂,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跨区域环境污染挂牌督办案件线索,交由资阳市检察机关办理。资阳市和安岳县两级检察机关依托川渝两地检察机关办案协作机制,以公益诉讼检察助推姚市河污染整改,护航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姚市河水质提前3年达到国家Ⅲ类标准。

姚市河水质的不断改善,是资阳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的见证和缩影。

近年来,资阳市检察机关围绕“绿色资阳”“美丽资阳”建设,紧扣“公益保护”主题,主动融入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竭力守护绿水青山,构筑起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法治屏障。

抓案件办理

凸显公益诉讼检察价值

案件办理始终是公益诉讼检察的主责主业。着力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永恒的主题。

近三年来,资阳市检察机关以贯彻“美丽中国建设”“长江十年禁渔”等重大决策部署为契机,大力推进办案工作。

“我们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针对城镇垃圾治理开展专项监督,督促整治生活垃圾乱倒乱埋,口腔诊所、宠物诊所违规处理医疗废物废水,乡镇养殖场违规处理畜禽尸体、乡镇场口排放污水等问题56个,督促清运建筑、生活垃圾1900余吨。针对建筑工地防尘措施不足造成扬尘污染问题制发检察建议,用“检察蓝”守护天空蓝。该市检察院办理的侯家坪工业园区某服饰企业非法排放超标废水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启了全市环境污染类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新篇章。就雁江区某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废水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追缴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10余万元。支持市生态环境局就乐至县中和场镇一起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提起诉讼,成为全省首例开庭审理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成功索赔430余万元。

“我们能动服务长江十年禁渔。”全面树立“打赢长江十年禁渔持久战,织牢长江生态保护网”理念,以“我管”促“都管”,督促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加强对水生态环境的监督管理,对天然水域非法捕捞、违规垂钓等情形进行重点监督,督促违法犯罪人员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开展增殖放流活动,促成建立增殖放流基地2个。

“我们聚焦生物多样性发力。”针对沱江资阳境内部分河道存在居民砍伐护堤林木、毁坏河道植被、搭棚种植农作物等问题,向多个行政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防治水土流失,保障行洪安全。针对非法捕杀野生鸟类、捕捉中华蟾蜍、非法盗伐乱伐林木等破坏生物多样性的行为,采取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打击相关犯罪行为的同时,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司法确认”的方式,要求构成犯罪的行为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承担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赔偿责任。

“我们助力饮用水和土地资源保护。”针对老鹰水库等部分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标识不清晰、防护隔离网被破坏、非法垂钓、饲养家禽、保护区周边存在大型养殖场等影响水质的问题,检察机关督促有关部门与相关镇政府协同配合,着力保障饮用水安全。督促自规等部门开展“农村大棚房专项整治清理”“农村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等工作,严守耕地保护红线,拧紧土地资源保护“安全阀”。市检察院针对安岳县某公司非法占地近1000亩运营弃土消纳场问题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全面督促其复垦复绿,并就弃土消纳场建设问题向安岳县政府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乐至县检察院针对某施工单位修建高速公路租用200余亩耕地做堆料场、严重破坏土地资源一事,依法对相关行政部门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其查处土地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

深化跨区域协作

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成德眉资同城化建设,资阳市检察机关通过深化跨区域协作,推动公益诉讼检察更好服务国省战略实施。

建立完善跨区域协作机制。成德眉资四地检察机关与地方河长办签订成都都市圈“河长+检察长”机制区域协作框架协议,与重庆市检察院第一、第五分院签订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案件办理合作协议,与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南充市检察院等就嘉陵江检察保护签订协作办法,积极开展跨区域检察协作,努力在信息共享、调查取证、资源整合、人员培训等协作上做深做实,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资渝协作推动跨界河流共管共护。针对安岳姚市河水体污染案件线索,资阳市检察机关与重庆检方大力协作,互移案件线索,共推案件办理,向安岳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6份,并在此基础上对安岳县政府提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督促解决姚市河生态环境问题。安岳县检察院根据重庆检方移送的案件线索,对安岳县相关部门依法立案调查,督促其投入4000余万元全面解决岳阳河城区段环境问题。在案件办理基础上,承办川渝三级检察机关姚市河污染治理公益诉讼跨区域协作座谈会,就姚市河公益诉讼办案、共管共治等问题深入探讨。《检察日报》对相关工作作专题报道。

探索新方法

形成公益保护合力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一项重大部署。党的二十大报告郑重提出“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对公益诉讼制度提出更高要求,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

近年来,资阳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多次主动向市委、市人大汇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向市政协通报工作情况并积极配合搞好相关调研。市检察院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市中级法院联合出台《检察公益诉讼赔偿金管理办法》,为资金管理和使用提供制度保障。与河长办、林长办主动对接,联合出台“河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在线索移送、信息共享、联合培训、技术协作等方面强化协作联动。与市委统战部一道,建立完善“益心为公”公益诉讼志愿者检察云平台,邀请志愿者、特邀检察官助理积极参与公益诉讼检察线索举报、调查取证、诉前磋商、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活动,发挥“智库”作用。不断完善“资阳检察公益随手拍”微信小程序,落实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面向社会公众征集公益诉讼线索,引导人民群众共建公益保护良好格局。

与此同时,市检察院积极协调市级有关部门,让公益诉讼检察“以劳代偿”替代性生态修复机制落实落地,探索无力赔偿的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履行法律义务途径,提升案件办理社会效果。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大数据筛查模型建设,让数字检察助力公益诉讼工作。乐至县检察院在公租房领域的案件线索筛查大数据模型创意获省检察院二等奖,市检察院在此基础上搭建起模型平台,运用于办案,取得良好效果。乐至县检察院制定《行政公益诉讼磋商暂行办法》,常态化适用诉前磋商程序,办案周期平均缩短65%,不断提高办案实效。市检察院通过抽调办案、庭审观摩、外出学习等方式,不断提高全市公益诉讼检察干警办案能力和业务技能。不断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品牌建设,雁江区“雁之翼”、安岳县“益路有柠”、乐至县“益心”等公益诉讼办案团队茁壮成长,影响力不断提升。其中,乐至县检察院“益心”团队被省检察院评选为首批“基层院优秀办案团队”。

经过不懈努力,资阳检察公益诉讼在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出独特价值和作用,取得了初步成效——

2021年以来,两级院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检察案件520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280件,占全部公益诉讼案件办理数的53.85%。向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的行为人追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和资源修复费用共计75万余元,督促增殖放流69万余尾鱼苗和蛙类、恢复耕地林地1000余亩。

资阳市公益诉讼检察在年度绩效考核业务核心指标排名位居全省前三。1件案件入选四川政法“五年百佳案例”,3件案件被省检察院评为优秀(典型)案例;1名干警被省检察院表彰为“优秀个人”,2名干警获评“四川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业务能手”;市检察院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生态环境保护先进集体,1名干警被表彰为先进个人。

我们看到,随着我国生态文明顶层设计和制度体系不断加快推进,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价值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和认同,检察机关日益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生力军。

“资阳市检察机关将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资阳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张光和如是表示。(胡佳音)

编辑:邢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