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察之于未萌 治之于未乱

驻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队伍风险管理纪实

2023-03-14 18:50:36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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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马利民

“请市公安局党委按有关规定加强对12名风险人员的管理,确保队伍绝对安全稳定……”近日,驻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四川公安队伍“八个常态”管理措施》相关规定要求,对市公安局和直属分局民警进行了风险隐患排查,向市公安局党委发函推送了梁某等12名因经济、健康、情感等原因存在一定风险隐患的人员,并一对一提出风险管控要求。

为防止风险人员影响整个队伍的安全稳定,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积极转换工作思路,会同市公安局党委探索“蓝黄橙红”队伍风险预警机制,聚焦“风险人”,加强队伍风险排查、评估、预警,主动化解各类队伍管理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隐患,力争把风险消于未萌,切实实现队伍风险“动态清零”。

此前,因梁某违反工作纪律,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拟建议市公安党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但在排查风险人员时,意外发现梁某欠有高额外债,经济极度困难,心理状态极度不稳定。考虑到梁某在组织审查期间如实说明其违纪事实,态度端正,悔错深刻,且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将对其生活特别是经济方面造成严重影响,该组再次研究后最终向市公安局党委建议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针对梁某的特殊情况,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还针对性地向市公安局党委提出要对其思想动态密切关注,注重“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管理,对生活状况持续关注,防止因经济窘迫引发违纪违法等监督管理建议。

对梁某的从轻处理,便是该组与市公安局党委主动化解队伍管理风险隐患的一个缩影。

除帮助风险人员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该组还采取定期与风险人员进行谈心谈话,开展走访与回访的方式,及时全面掌握民辅警身体健康、家庭生活、婚恋情感、经济状况等方面重大情况,了解所属党组织监督管理情况并及时反馈,督促建立风险人员台账,进一步压紧压实所在部门管理主责,一对一明确监督责任人、落实监督措施,最大限度确保队伍安全稳定。

下一步,该组还将持续督促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八个常态”“三项体检”部署,落实好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抓严队伍管理,教育引导全警严格遵守“十个严禁”“六项规定”等铁规禁令,升级管控队伍风险,着力打造最安全、最稳定、最放心的广元铁军队伍。

编辑:邢国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