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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延庆法院通报涉季节性用工案件审理情况

联合多部门构建诉调对接通道实现高效解纷

2026-09-18 09:12:45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标准+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伟伦

9月17日,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聚焦冰雪文旅、乡村旅游、生态农业等领域季节性用工法律问题,对外通报该院近三年涉季节性用工案件审理情况。目前,延庆法院已联合延庆区人社局及乡镇基层组织等,构建起季节性用工专项诉调对接通道,通过联合调处快速化解矛盾纠纷。

据延庆法院副院长徐应举介绍,部分文旅行业呈现出显著的“季节性、周期性”特征,如冬季的冰雪旅游热潮、夏季的避暑游及春秋季的农业采摘旺季等。为适应“潮汐式”市场需求,降低淡季运营成本、提高旺季服务效能,部分滑雪场、农业园区等用人单位会采用“季节性用工”模式。在该院审理的涉季节性用工案件中,主要集中在确认劳动关系、追索劳动报酬、休息权保障与加班费争议等类型。

面对新业态和灵活就业模式的融合,季节性用工纠纷呈现出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边界模糊、用工模式复杂、工时适用不规范、淡季待岗与休息休假概念混淆等特点。

在延庆法院此次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明确提出,劳动报酬不得突破最低工资制度强制性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以淡季无实际劳动为由随意降薪、拒付工资,淡旺季薪酬调整必须在法律框架下经双方协商确定;淡季劳动者到岗履职,并不当然等同于工作时长超出法定标准构成加班,应当结合排班性质、薪酬约定综合判定。

针对此类案件特点,延庆法院紧扣延庆冰雪文旅、乡村休闲旅游、都市生态农业等季节性用工核心产业,联合区人社局、工会、工商联、行业协会及乡镇基层组织,构建季节性用工专项诉调对接通道,对雪季、旅游旺季期间产生的劳动争议联合调处,高效化解矛盾纠纷。同时,延庆法院联合区仲裁委召开专题联席会议,重点研讨短期用工关系认定、季节性薪酬标准、加班工时计算等疑难问题,形成统一裁判指引;简化裁审衔接流程,由专人对接,压缩案件移送、办理时限,打通仲裁与审判快速协作通道,全力提升季节性用工纠纷处理效率,避免因周期过长影响劳动者薪资兑付。

此外,延庆法院组建季节性用工普法专项服务队,通过多种形式精准推送短期用工合同签订、工伤认定、维权渠道等普法短视频和图文指南,提升季节性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和能力。在冰雪季、旅游旺季来临前,主动深入季节性用工用人单位、合作社、经营主体,现场出具“司法说明书”,指导经营主体排查短期用工协议签订、薪酬支付方式、工时管理、社保缴纳、工伤保障等方面的风险隐患,从源头规范季节性用工行为。

延庆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郑东梅提醒,社会保险是劳动者基本权益的重要保障。部分用人单位以季节性用工具有“临时性”为由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甚至要求劳动者签署“放弃社保承诺书”。劳动者应知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劳动者签署的放弃承诺不具法律效力。季节性用工劳动者应主动关注相关政策,如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社保,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或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申请追缴。一旦发生工伤,即便用人单位没有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劳动者仍有权要求用人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审判实践中,证据缺失是季节性用工劳动者维权失败的重要原因。劳动者需主动留存工作凭证,重点保存招录沟通记录、上岗通知、工作证件、考勤打卡记录、日常工作安排、微信群组工作记录、在岗工作影像、工资转账凭证、工资结算单据、离职沟通记录等资料。对于多年周期性返岗的季节性用工劳动者,应逐年留存用工痕迹,用以佐证用工连续性、管理从属性,为劳动关系认定、工龄核算、报酬追索提供事实依据。

编辑:李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