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赵颖 见习记者 胡建霞
6月2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年”新闻发布会,发布《中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40年发展报告》。报告显示,我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更加健全、预防和治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更加深入、促推未成年人保护协同共治格局更加完善。
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史卫忠介绍,全国2200余个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检察部门或办案组织,近1.5万名检察人员专门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体系更加完备。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共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53.1万人。
史卫忠表示,检察机关探索建立的社会调查、亲情会见、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制度被上升为法律规定。2018年以来,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亲情会见9.6万次,落实合适成年人到场9.5万次,申请法律援助34.7万人。
史卫忠介绍,最高院会同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印发《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意见》,创新建立“督促监护令”制度;推动4.4万余名检察官在8万余所学校担任法治副校长;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提出净化网络空间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涉案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残疾未成年人等权益保护。
“检察机关将充分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优势,高质效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依法从严惩治,强化司法震慑。”史卫忠说。
编辑:李纪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