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通讯员 刘玉 陈梦清
在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一起刑事案件的当事双方共同送来锦旗的场景格外暖心。两面锦旗并排悬挂在接待室墙上,一面写着“秉公执法为民解忧”,一面写着“司法救助温暖人心”,无声诉说着检察机关以司法之力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的生动实践。
2025年3月,一起因情感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让两个同村家庭同时陷入困境。若简单就案起诉,被告人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被害人家属难以获得经济赔偿,且双方同住一村,矛盾若不化解,极易引发世代积怨。“我们办的不仅是案件,更是他人的人生。”承办检察官摒弃一诉了之的办案模式,主动扛起矛盾化解的责任。
调解初期,双方对立情绪十分尖锐。被害人家属提出高额赔偿要求,被告人家属则以对方存在过错为由拒绝赔付。面对僵局,检察官先后开展37次电话沟通、5次当面释法说理,联合村委会、律师、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方联动参与,从法律、情理、现实三个层面反复疏导沟通。经过数月耐心工作,双方最终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张家港检察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体现。2025年以来,该院将依法办案与矛盾化解同步推进,出台《关于加强刑事案件矛盾纠纷同步化解的意见》,构建全流程、多维度、立体化的刑事和解工作体系。通过设立专职矛盾化解工作室,联动民政、教育、妇联等单位开展多元化救助,针对共性问题制发检察建议推动源头治理,形成从权利告知、释法说理、促成谅解到心理疏导、损失挽回、跟踪回访的完整工作闭环。
办案过程中,该院综合运用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第三方参与等举措,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为矛盾化解创造条件。对社会影响较大、积怨较深的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检察听证,搭建平等沟通、理性协商的平台,以公开公正促矛盾化解。
截至目前,该院依托综治中心平台,协同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化解各类矛盾纠纷92件,促成刑事和解75件76人。
“法律的最终目的,是抚慰受伤的心灵、促使真心悔过、修复社会和谐与信任。”在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看来,每一次矛盾纠纷的成功化解,都是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诠释。张家港检察机关以司法温情为桥,让矛盾化解不再是简单的妥协,而是破碎生活的重启、撕裂社会关系的弥合,以检察履职守护基层和谐稳定,让公平正义可感可及。
编辑:梁梦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