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罗莎莎 许瑶蕾

春和景明,鱼翔浅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施行五周年来临之际,2月28日上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在“南京眼”步行桥畔举办“法护长江五载 共助绿水安澜”主题增殖放流活动,以司法之力守护长江生态安全。
此次活动经科学论证与严格评估,定向放流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中华鲟150尾、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胭脂鱼2000尾、长江流域的南京段特色区域性物种代表长吻鮠2000尾、铜鱼1000尾,对补充长江南京段珍稀物种种群、维护长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提升流域生态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水利部中国科学院水工程生态研究所、湖南农业大学水产学院相关专家受邀到场,指导科学规范放流。
活动现场,来自南京外国语学校、金陵中学、高淳区阳江小学等7所学校的30余名青少年积极参与。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干警现场讲解增殖放流的生态意义,并与少年家事审判庭干警一同向学生赠送《以案释法 漫画生物多样性保护》《以案释法 漫画长江大保护》等环保普法书籍,在青少年心中播撒生态保护的种子,教育引导他们争做长江生态守护者,传承护江爱江的责任与使命,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保护理念薪火相传。
编辑:梁梦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