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瑞恒
他深耕打击污染环境案件办理一线,以专业履职破解办案难题,以创新实践修复受损生态,以执着坚守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让“检察蓝”成为绿水青山最坚实的底色。

这名检察官是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金庆磊。
生态环境是民生之基、发展之要,守护绿水青山是检察机关的法定职责。然而,污染环境类案件隐蔽性强、证据易灭失、涉案链条长且跨区域特征明显,给侦查取证带来极大挑战。
凭借多年办理生态环境案件的丰富经验,金庆磊总结的“数据溯源+现场勘查+专业鉴定”工作方法,在多起疑难案件中发挥了关键作用。
2024年,在天津市第一起跨区域倾倒建筑垃圾的污染环境案办理过程中,因利益驱使,多人铤而走险,致使非法倾倒行为屡禁不止,案件侦办一度陷入停滞。
蓟州区检察院提前介入后,重担落到了金庆磊肩上。
“那段时间,满脑子都是如何破题。”金庆磊告诉《法治日报》记者,通过走访现场,他发现建筑垃圾中混杂着大量泡沫、塑料袋、食物残渣等生活垃圾。
据此,他建议公安机关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对建筑垃圾与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混合物是否属于有害物质进行鉴定;同时引导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的手机流水进行审计,梳理疑似倾倒垃圾的费用,从而锁定犯罪数额。
公安机关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建议,通过第三方鉴定机构认定该混合物为有害物质,并委托专业机构鉴定倾倒行为造成的公私财产损失,为犯罪认定奠定基础,一举打掉了从北京跨区域运输、倾倒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的18人犯罪团伙。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遗漏任何一名犯罪嫌疑人。”这是金庆磊的座右铭。
在办理一起污染环境案时,公安机关指控犯罪嫌疑人吴某某非法倒卖废旧电瓶用于炼铅,严重污染环境。
在审查过程中,吴某某承认犯罪事实,但辩称自己是打工的,后面有老板苏某某等人。
金庆磊前往吴某某家中走访,发现他无固定职业与稳定收入,年事已高且身患多种疾病,家境相对贫困,根本无力支付上百万元的废旧电瓶生意成本。
针对这一疑点,金庆磊再次讯问吴某某。经过大量调查取证,最终对苏某某等5人追加起诉。
金庆磊在工作中始终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创新探索“刑事处罚+生态修复”多元办案模式,让违法者既承担法律责任,又履行生态修复义务。
看到自己承办的一起网红打卡地生态环境修复完成后,金庆磊感慨道:“这里有我的付出。”
案件的背后,是他往返案发现场的奔波、恪守法律底线的坚守、精益求精的执着。面对荣誉,金庆磊说:“守护生态环境是检察干警的法定职责,我将用实际行动守护好辖区的绿水青山。”
编辑:刘舒然